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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辦理「104年波蘭政府提供我學生攻讀學位獎學金」,請於7月30日前完成申請。

教育部辦理「104年波蘭政府提供我學生攻讀學位獎學金」,請於7月30日前完成申請。

更新時間:2015-07-23 15:42:22 / 張貼時間:2015-07-23 15:37:19
國際事務處
單位國際事務處
2,506

一、  提供單位:波蘭科學暨高等教育部

二、  選送名額:本校推薦2

三、  受獎期限:在波蘭公立大學研習波蘭文課程1年、碩士期限2年、博士期限4年。

四、  獎學金待遇:

1.  波方補助:免學費;博士生每月1350 波幣,碩士生及語言班每月 900 波幣。

2.  本部補助:     

(1)    機票:臺-波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乙張,未修滿1年課程者,返程機票須自理,不予補助。

(2)    生活費:在波受獎研習期間生活費每月美金 100 元。

五、  報名資格:合於下列各款者,始得報名參加甄選。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2.    大學畢業以上

3.    其下列語言能力條件一項以上:

(1)    曾於大專校院修習波語課程一年以上並取得正式學分者

(2)    曾於大專校院修習英語課程一年以上且英語平均成績達 80 分者

(3)    取得「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B2級所列任一機構之語言檢定證明

4.  獲獎後能具結保證於受獎期間不非法打工或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者(旨在避免觸犯波蘭移民法規)

5.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者。

六、  申請者應繳書件: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列,各頁下方中央位置加註頁碼,14份,以釘書針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1.    報名表

2.    申請表      

3.    自傳、在波讀書計畫及波蘭簡介(以英文或波文撰寫)各乙篇

4.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之證明文件(無則免)

5.    大學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影本)

6.    符合資格之語言能力證明

7.    推薦函兩封

七、  備註:

1.   本獎學金受獎生按規定僅能進入波蘭之公立大學就讀;入學許可須自行申請。

2.   本項獎學金之受領資格,須待取得波蘭校方入學許可後始生效,倘通過薦選,卻未能於本年度取得入學許因故不克赴波,即由備取生遞補。

  • 本訊息負責人 鄭小姐
  • 電話 04-22840206
  • E-mail oia@nchu.edu.tw
  • 相關附件 Polan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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