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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統一企業─投資人才 獎助計畫甄選簡章

更新時間:2017-07-11 14:51:49 / 張貼時間:2017-07-11 10: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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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計畫目的:由統一企業提供集團內部跨國產業平台,協助學生經由產業分析、投資、企業併購的實務,結合應用校園所學,培養民生消費產業的投資及併購專業人才。

二、 申請資格:106學年度全國大專院校碩士班學生。

三、 提供名額:第一階段(上學期):4名;第二階段(下學期):上學期錄取生擇優續聘。

四、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民國(均同)106年9月15日下午5時止。

五、 申請所需文件:
1. 請於統一人力官網填寫履歷。
2. 自傳(需含申請動機) 。

六、 申請方式:
1. 截止日前於統一人力官網(https://hr.pec.com.tw)填寫履歷。
2. 選取【統一投資人才獎助計畫】職缺。
最新資訊請上官方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unitalentprogram。如有相關問題請聯繫官方電子郵件信箱: UInvestmentTalent@mail.pec.com.tw。

七、 計畫內容:
1. 計畫期間: 從106年10月到107年6月。
2. 主要工作項目: 財務與經濟分析、產業研究、個案研究等專題報告。
3. 獎助學金: 每學年提供每名錄取者獎助學金及誤餐費;入選第二階段實習學生擇優將提供全額補助亞洲地區參訪實習。
4. 工作時間: 第一階段自106年10月起,由錄取者進行研究,並與公司專業經理人以電話、e-mail或至公司進行討論以完成報告;第二階段自107年3月起,錄取者需每週於公司上班8小時,參與指派之工作項目及相關會議。經審核表現優異者,將有機會於107年暑假期間由公司安排至亞洲地區參訪實習。
5. 工作地點:統一企業台北分公司,位於台北市信義區。
6. 計畫期間表現優異者,將擇優聘任為正職員工。
7. 統一企業有對此辦法之最終解釋權並保留修改此辦法權利。
參加本計畫之學生,即表示已同意統一企業蒐集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並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在統一企業營運範圍內利用及處理該等個人資料。參加本計畫之學生本人身份獲確認後,得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參加本計畫之學生並同意統一企業於計畫結束後,如有必要得於計畫範圍內繼續保存其個人資料。如學生不同意本條款,將無法參加本獎助計畫。

106學年度統一企業投資人才獎助計畫甄選辦法
第一條 目的
由統一企業提供集團內部之跨國產業平台,協助學生經由產業分析、投資、企業併購之實務,結合校園內所學加以應用,以期培養投資及併購之專業人才。

第二條 甄選名額
第一階段(上學期):4名。
第二階段(下學期):由上學期錄取生擇優續聘。

第三條 申請條件
106學年度在學之全國大專院校碩士班學生。

第四條 申請程序
一、 截止日前於統一人力官網(https://hr.pec.com.tw)填寫履歷。
二、 選取【統一投資人才獎助計畫】職缺。

第五條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民國(下同)106年9月15日下午5時止。

第六條 審核方式
一、初審:書面審查。
二、複審:書面審查通過者,將於9月29日前通知面試。(錄取者需繳交在學證明)
三、複審後,將於10月中旬,個別通知錄取或於網站公佈錄取名單。

第七條 計畫內容
一、主要工作項目:完成經濟及財務分析、產業研究、個案研究等專題報告數篇,並於期中及期末作現場報告,由投資分析專業經理人所組成之評審團評核。
二、工作時間: 第一階段自106年10月起,由錄取者進行研究,並與公司專業經理人以電話、e-mail或至公司進行討論以完成報告;第二階段自107年3月起,錄取者需每週於公司上班8小時,參與指派之工作項目及相關會議。如需其它會議時間將另行提前通知。
三、工作地點:統一企業台北分公司,位於台北市信義區。

第八條 暑期參訪
入選計畫第二階段並經審核認為表現優異者,將有機會於107年暑假期間由公司安排至亞洲地區參訪實習。

第九條 計畫期間
106年10月至107年6月,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各四個月,實際執行日期以合約簽訂時間為準。

第十條 獎助金
一、第一階段為106年10月至107年2月間,每月提供每名錄取者新台幣(下同)4,800元之餐費與車資補助,計4個月共新台幣19,200元整。
二、第二階段為107年3月至107年6月間,每月底提供每名錄取者18,000元之獎助金,計4個月共72,000元整。
三、第二階段經審核認為表現優異者,將提供107年暑假期間亞洲地區參訪實習全額補助。

第十一條 資格之取消
具下列情事者,統一企業得隨時取消其資格:
一、未依規定辦理報到手續者。
二、計畫期間休學者。
三、經評估後,不適任工作者。
四、計畫期間違反統一企業各項內部規定及工作規範,或為任何損害公司聲譽之言行。

第十二條 義務
一、錄取者應於統一企業規定的期間回報相關研究狀況,以及參與統一企業內部要求之討論會議。
二、配合統一企業工作時間。

第十三條 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統一企業為保護參加本計畫學生之個人資料安全,業已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建構完善之措施:
一、 參加本計畫之學生,即表示已同意統一企業蒐集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並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在統一企業營運範圍內,即台灣、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利用及處理該等個人資料。如學生不同意本條款,將無法參加本獎助計畫。
二、 參加本計畫之學生於本人之身份獲確認後,得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註:參加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三、 參加本計畫之學生同意統一企業於計畫結束後,如有必要得於計畫範圍內繼續保存其個人資料。

第十四條 附則
統一企業有對此計畫及活動辦法之最終解釋權並保留修改此辦法之權利,相關修定將公告於 於官方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unitalent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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