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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科技部「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於107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受理申請(本校截止日:3/29)

【轉知】科技部「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於107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受理申請(本校截止日:3/29)

更新時間:2018-03-27 10:57:54 / 張貼時間:2018-02-05 10:46:32
學術發展組
單位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2,470
、請申請人配合服務機構作業時程,以研究人員帳號、密碼登錄科技部網站,並線上製作申請所需文件,
     3月30日前逕行線上彙送科技部(校內截止時間: 3/29),不須備函,逾期或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備註:
今年度起向科技部申請補助案若申請書有列各單位補助經費務必撥入本校,否則無法核銷。或者在計畫申請書上備註如附件請參閱。

二、為鼓勵與國際性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國際大型學術會議(1,000人以上),請申請人詳填外籍學者參與人數及
       國家數 (含我國至少3國以上,惟不包含中國大陸及港、澳),俾利審查。

三、本案作業要點請參閱網址及相關附件: 
     「https://www.most.gov.tw/sci/ch/detail?article_uid=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menu_id=6b4a4661-9126-4d0c-897a-4022c82114a9&content_type=P&view_mode=listView
      如有疑義,請洽科技部科教國合司陳文俊副研究員,電話:02-2737-7561,E-mail: wcchen@most.gov.tw

四、為避免網路壅塞,請申請人及早作業。電腦操作如有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處,電話:02-2737-7590、2737-7591、2737-7592。

五、申請案經審查後未獲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六、注意事項:
(
一)今年度起向科技部申請補助案若申請書有列各單位補助經費務必撥入本校,否則無法核銷。
(二) 國際會議提及我國名稱時,應使用中華民國國名,必要時得依外交部規定處理。
(三) 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捐)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另本部之補助款若有餘額不得轉作其他用途。
(四) 國際研討會中邀請之專家學者不得再依本部補助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作業要點申請額外補助。
(五) 經本部補助者,主辦機構需在會場與印刷品中(如海報、論文集、通告、手冊中)揭示、載明科技部資助,或Sponsored by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字樣。
(六) 本項補助得依需要,提供托兒服務經費

 
七、本校承辦人:研發處學術發展組蕭月仙小姐 校內分機550轉301
  • 本訊息負責人 蕭月仙
  • 電話 550轉301
  • E-mail yhhsiao@dragon.nchu.edu.tw
  • 相關附件 研討會範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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