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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參與國際(資訊)志工計畫

更新時間:2009-04-10 18:34:01 / 張貼時間:2009-04-10 18:39:43
國際事務處
單位國際事務處
3,870
一. 申請資格
(一)由各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或編制內職員,至少1位專任教師為領隊,召集學生組成國際資訊志工服務團隊。
(二)同一團隊成員可跨校、跨系所,領隊老師應確實負責該團隊國內外連繫與出隊服務。
(三)各團隊成員之組成,應考量志工服務經驗與傳承。

二. 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 (下載

三. 請依提報說明於98年4月13日中午前,提報「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參與國際志工(資訊)志工計畫書」E-mail至ching@mail.moe.gov.tw游淑卿小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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