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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法務部「各級學校務必確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事宜」

更新時間:2009-04-16 15:40:53 / 張貼時間:2009-04-16 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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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隱私保護,請各級學校務必確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事宜

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指定專人依相關法令辦理安全維護事宜,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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