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國科會產學研究計畫申請注意事項通知
欲申請請國科會網站申請,本項申請全面採取線上作業,申請人請進入國科會網頁以「研究人才」身份登入上線作業,並請於
檢附申請國科會產學注意事項。
國科會本次修正作業要點,重點如下:
一、第4點:應用型產學計畫受理申請次數由原1年1次,修正為1年2次。
二、第6點:先導型執行期間修正為2年以上,開發型最多為3年,應用型仍為1年。
三、第7點第1項第1款:增列國科會補助產學計畫總經費係涵蓋博士後研究人員費用,俾據以計算合作企業之出資比例。
四、第8點:增訂先導、開發型計畫申請補助經費下限,先導型產學計畫申請補助經費,整合型每年每一子計畫或個別型計畫每年為200萬元以上;開發型產學計畫申請補助經費,整合型每年每一子計畫或個別型計畫每年為100萬元以上。
五、第28點:增訂合作企業配合款出資比(不含先期技術移轉授權金)得調降50%,其適用期限為自
96年度核定多年期產學計畫之第3年計畫、97年度核定多年期產學計畫之第2年計畫,其申請及執行符合前款適用期限者,得依原規定繳交之企業配合款出資比調降50%。符合前2項之計畫企業配合款得調降期間為1年。
- 相關附件 完成版-9709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