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宣導
更新時間:2009-05-19 12:03:48 /
張貼時間:2009-05-19 12:03:48
葉淑錦
單位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
4,041
敬請張貼公告 |
菸害防制宣導
衛生單位近日將派員抽查各大專校院「菸害防制」
情形,請各單位先自我檢核,進行改善
(一)菸害防制法新規定於
* 大專院校之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菸,違法吸菸
者最高可罰新台幣一萬元。
* 應於所有入口處(各大樓、各系館、各單位入口處
(含正門、側門)及電梯內設置禁菸標示,場所未
設置禁菸標示者,最高可罰新台幣五萬元。
* 不得置放菸灰缸及任何與吸菸有關之器具,違法者
最高可罰新台幣1萬元。
* 大專院校之室外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
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 室內(含廁所)及室外不得有菸蒂。
(二)違反規定者,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可處罰當事人或場
所負責人。
(三)敬請張貼禁菸標示的海報及貼紙。
*若不夠可至衛生保健組索取。
*或自行至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健康九九教育網站
(health99.doh.gov.tw)下載禁菸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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