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銀行協助清寒子女暑期工讀(急徵)
更新時間:2009-05-21 15:08:57 /
張貼時間:2009-06-12 15:43:31
勞輔室
單位
2,411
1.申請資格:商管系所除應屆畢業生含延畢生或暑假期間擬参加暑修或實習等另有活動不得報名外,且具有下列條件之ㄧ的清寒學生得檢送前學期成績證明及應備文件向勞輔室申請.
(1)低收入戶需附證明
(2)父或母其中一方曾於95至98年度間申領給付該一方目前尚在失業中且年滿45歲以上者<須檢附95/96//97或98年度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證明影本及無工作切結書正本>
(3)屬弱勢助學計畫之學生或家庭重大變故經濟困難者或其他證明為家境清寒者
2.工讀期間:暑假期間每人為一個月工資17280元.
7月1日至7月31日及8月1日至8月31日分二期
3.本校名額;5名該行依申請學生意願分發至全省各據點.
4.申請期限:即日起至98年6月15日止請至勞輔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