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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新購或汰換資訊設備及相關費用時,不再接受紙本申請,敬請單位申請人先行上網登錄相關資料再送計算機中心。

更新時間:2009-07-02 11:23:36 / 張貼時間:2009-07-02 11:23:36
單位計資中心
4,039

即日起,各單位新購或汰換資訊設備(電腦設備、印表機、網路設備、無限網路設備等)及相關費用(週邊及耗材等)時,不再接受紙本申請,敬請單位申請人先行上網登錄相關資料再送計算機中心。

各單位新購或汰換資訊設備注意事項:

1.    各單位 新購或 汰 換資訊設備 (電腦設備、印表機、網路設備、無限網路設備等)時,必需先上網 http://ccedoc.nchu.edu.tw/computer/ 登錄,且個人桌上型電腦以2萬5,000元,筆記型電腦應以3萬元、雷射印表機應以2萬元為採購金額上限,且雷射印表機並以20人共用 一 機為度。

2.    若要新購或 汰 換之資訊設備逾規定標準,請務必於『說明欄』中述明原因。

3.    國立大學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 10條但書規定捐贈收入、場地設備管理收入、推廣教育收入、建教合作收入及投資取得之收益等5項自籌收入不受預算法等相關法規限制,不受本規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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