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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大學國文】注意事項!

更新時間:2009-07-16 18:11:23 / 張貼時間:2009-09-14 10:23:00
陳倩玉
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9,135

通識「大學國文」修課規定如下:

97學年度()之後入學之大學部學生,一律修習新制通識課程,須修習「大學國文」4學分;中文系學生除外,須修習6學分。(請參考下列相關連結)

進修部學生及97學年度以前入學之學生,一律依舊制規定修課,即修習「大學國文」6學分重補修及其他修課規定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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