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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併發重症衛教宣導

更新時間:2009-07-30 10:53:40 / 張貼時間:2009-07-30 10:53:40
葉淑錦
單位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
3,106

流感併發重症衛教宣導

 

     H1N1新型流感於98619日起自第一類法定傳染病項下移除,並依現行第四類法定傳染病之流感併發重症之相關規範進行通報。

 一、加強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避免接觸傳染。

 二、如有出現類流感症狀,如有發燒 、咳嗽等症狀,請及早就醫,以防

     感染流感引起肺炎、腦炎等嚴重併發症;就醫後宜盡量在家休息,減

     少出入公共場所;如有外出,請記得戴上口罩,並注意咳嗽禮節,於

     咳嗽或打噴嚏時,以手捂住口鼻,避免病毒傳播。

 三、於流感流行期間,民眾盡量避免出入人潮湧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

     所,減少病毒感染機會。(疾病管制局提供)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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