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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惜資源、彩繪台中-廚餘回收再利用專區外牆彩繪活動

更新時間:2009-10-12 14:06:09 / 張貼時間:2009-10-12 14:06:09
環安中心
單位環安中心
4,337

一、活動宗旨: 
台中市環保局為推動廚餘回收再利用,特舉辦本活動,邀請台中市市民透過畫筆彩繪本局廚餘回收再利用專區外牆,以建立具有五彩繽紛顏色的彩繪城市,並推廣資源永續利用的理念。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台中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台中市環境保護局 
(三)協辦單位:台中市政府教育處 
(四)承辦單位:上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三、活動地點: 
廚餘回收再利用專區 
地址:台中市南屯區文山里文山南巷500號 
 
四、活動時間: 
98年10月24日(星期六) 上午9點~下午5點 
 
五、洽詢專線: 
台中市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科 江先生、陳小姐 
電話:04-22276011轉705 或 04-22294025 
上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宋先生 
電話:04-23802013 
 
六、本活動相關訊息: 
(一)台中市環保局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tcepb.gov.tw 
(二)資源回收科e-mail:recycle@tcepb.gov.tw 
(三)地址:台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53號8樓 
(四)資源回收科傳真:04-22294090 
 
七、參加對象及組別: 
(一)凡居住於台中市之民眾,並對外牆彩繪有興趣且能配合活動當日至活動現場進行彩繪者,皆可報名。 
(二)請組隊參加,每組隊伍最多10人,共取3組。 
 
八、彩繪主題: 
請以資源回收宣導或廚餘回收多元利用為彩繪主題。 
 
九、彩繪規則: 
(一)外牆大小分別為760cm×200cm一面,840cm×200cm二面。(詳見附圖) 
(二)本局另可安排專人陪同勘查廚餘回收再利用專區之外牆彩繪現場。 
(三)參加隊伍請於98年10月16日前提送報名表及設計稿至環保局,本局將審查活動設計稿是否符合資源回收宣導或廚餘再利用主題,並請參加隊伍於活動當日(98年10月24日)配合至廚餘回收再利用專區進行外牆彩繪。 
(四)設計稿請以A4紙張設計(橫式),手繪或電腦繪圖皆可,設計稿本局得留做成果建檔將不歸還,請自行備份。 
(五)參加隊伍於廚餘回收再利用專區進行外牆彩繪時,彩繪內容須與設計稿相同,若有修改、更動,須經本局同意。 
(六)由本局提供彩繪顏料(以水性水泥漆為主,本局有權更換適當顏料)和工具(口罩、手套、刷子、顏料容器等)。 
 
十、獎勵方式: 
為感謝參加隊伍的協助及辛勞,本局將提供各參加彩繪隊伍圖書禮券3,000元,及每人感謝狀乙張。 
 
十一、注意事項: 
(一)外牆彩繪隊伍若為學生,請家長或老師陪同,注意環境安全、衛生,避免意外發生。 
(二)主辦單位將提供中午午餐及牛奶。參加者請自備環保杯、環保餐具、雨具、防蚊等用品。 
(三)彩繪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違者一律依法追繳原之獎勵外,為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簡章及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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