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校園H1N1新型流感之散播為維護學生及教職員工健康,請持續加強宣導下列事項
更新時間:2009-11-03 17:10:34 /
張貼時間:2009-11-03 17:10:34
葉淑錦
單位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
3,652
防範校園H1N1新型流感之散播為維護學生及教職員工健康,請持續加強宣導下列事項
(一)學生上課期間,教師應觀察並主動詢問學生是否有不適症狀,並即時測量體溫。
(二)上課期間如有發生類流感症狀(如發燒、喉嚨痛、咳嗽或非過
敏引起之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戴上口罩,立即就醫。
(三)考試期間(月考、段考及期中考),向學生加強宣導應避免服
用退燒藥到校應考,且患者應至症狀解除後(未服用退燒藥)
24小時才能返校上課。
(四)學生個人疑似感染或確認感染流感,應核予病假,利其就醫,
不列入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五)為避免學生因隱匿病情到校上課,建議全勤獎不採計學生個人
疑似感染或確認感染流感而請之病假,並請加強向學生宣導
「生病應在家休養,以避免傳染他人」之正確防疫觀念。
(摘錄教育部98年10月29日來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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