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級課程教學助理(TA)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25止。
更新時間:2010-01-07 17:24:02 /
張貼時間:2010-01-19 14:26:01
教學資源暨發展中心
單位教務處教學資源暨發展中心
4,119
98學年第2學期校、院級課程教學助理(TA)申請事宜:
一、申請期限:99年1月7日起至99年1月25日止。
二、受理申請之課程類別:
(一)校級課程:各領域通識課程
(二)院級課程:
◎微積分
◎普通物理學
◎普通化學
◎跨院支援開課之學士班必修課程
◎其他院級整合開課之學士班必修課程(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業務聯絡人:教學資源暨發展中心 廖小姐,校內分機218。
四、申請說明及申請書請至教學資源暨發展中心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