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產學研究計畫即日起接受申請本組截止日期3/12
更新時間:2010-02-03 14:21:06 /
張貼時間:2010-02-08 08:54:57
計畫業務組
單位研發處計畫業務組
4,991
一、欲申請先導型、應用型產學合作計畫請計畫主持人於
二、開發型計畫採隨到隨審,計畫執行前三個月提出申請。
三、申請者請務必詳閱最新修正後「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四、請計畫主持人填寫計畫申請書應注意下列事項:
1.表C
2.表C031-1簽名後上傳。
3.表C
4.表C
5.計畫書務必檢附合作企業影本證件(公司設立證明、經會計師認證近一年損益表、資產負債表、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並請加蓋公司大小章之後再行上傳。
6.若有申請合作企業配合款以派員參與計畫執行作為出資比,請另附評價文件(勞、健保資料、學經歷及專長、參與計畫實驗、工作內容及參與計畫執行之相關性等預期工作資料提供審查參考)、若以設備做為出資比抵扣請附供計畫使用之相關評價資料及簽約後3個月內將所有權移轉本校之承諾書,以上皆必需經校內簽呈簽准後才可以申請,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本組校內分機205轉706蕭月仙小姐。
7.有關私人公司計畫配合款必須編列百分之十五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