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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自傳競賽活動辦法

更新時間:2010-03-22 09:40:14 / 張貼時間:2010-04-29 11:38:01
諮商中心葉容真
單位
3,387

鮮聲奪人 就業久久

99年中部大專校院履歷自傳競賽活動辦法

壹、活動目的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協助大專校院應屆畢業生熟悉履歷自傳之撰寫技巧及提升撰寫能力,期透過競賽遴選優秀作品供求職青年觀摩與參考運用,特舉辦本項活動。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

三、協辦單位:中部四縣市25所大專校院

參、參加對象

本中心轄區(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各大專校院在學學生、應屆畢業生(含碩、博士研究生)

肆、參加辦法

一、參加組別:文體分為「中文作品」與「英文作品」二類履歷表,履歷格式由參賽者自訂。

二、作品格式:履歷格式自由創作,橫、直式不拘,以A4尺寸紙張撰寫,作品頁數最少為3-5頁,並敘明模擬應徵職位之職缺名稱

三、履歷內容:參賽者依據個人實際經歷與成長經過,模擬實際求職面試及應徵職務時,所撰寫履歷表為範圍。

四、參賽者可同時報名不同組別,同一組別以報名一件作品為限,如有重複送件之作品不予評選。

五、報名簡章:有意參加者,請逕至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網站http:// tcesa.evta.gov.tw/)下載99年中部大專校院履歷自傳競賽「活動辦法」與「報名表」。

伍、收件日期與方式

一、收件日期:99322日起至99430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送件內容:參賽者請於截止收件日前將履歷作品彩色書面18(含電子檔1份,以光碟片存檔)及「中部大專校院履歷自傳競賽活動報名表」寄送至收件窗口,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履歷自傳競賽」、「參賽組別(中文或英文)」等字樣。

三、收件窗口:請一律以掛號郵寄至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第一課收(地址:40767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11004樓、電話:04-23500586123)。

陸、相關活動

一、企業參訪:依參賽同學意願安排企業參訪活動,藉由參訪活動與企業人資主管直接對談,並進一步瞭解企業用人需求及撰寫履歷自傳之技巧。

二、影音履歷自傳研習:隨著網路影音技術的成熟,已有越來越多的求職者利用網路進行影片式的自我行銷;本活動將依參賽同學意願,安排1場次(6小時)影音履歷自傳研習課程,教導參賽者如何用畫面與聲音強調個人優勢。

三、履歷自傳撰寫及相關面試技巧座談:將邀請評審委員與參賽者座談,以企業人資主管角度,針對參賽作品及相關面試技巧提供建議。

柒、評選方式

一、評審委員:由本中心遴聘學者專家、業界人力資源主管及本中心相關人員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

二、初評:由評審委員依參加初評作品數量及品質,至少評選30%參加複賽。

三、複賽:由評審委員依通過初評者,進行複評,並依評選結果公布得獎作品,各組得獎名次取前3名及中文佳作5名、英文佳作3名,計14名;得獎名單於複賽評審結束後揭曉(公佈於本中心網站:http://tcesa.evta.gov.tw/),並另行通知得獎人於頒獎典禮中受獎。

四、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過半數複評委員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捌、評分標準

 

項次

評分標準

權重

1

內容與應徵職務切合度

30%

2

自我專長特質與熱誠展現度

30%

3

語意流暢度

20%

4

內容完整度(基本資料、學歷、經歷、照片等)

20%

玖、獎勵方式

一、中文作品

1. 第一名:頒發圖書禮券(或提貨券)12,000元及獎牌(狀)乙紙。

2. 第二名:頒發圖書禮券(或提貨券)8,000元及獎牌(狀)乙紙。

3. 第三名:頒發圖書禮券(或提貨券)5,000元及獎牌(狀)乙紙。

4. 佳作:共5名,頒發圖書禮券(或提貨券)2,000元及獎牌(狀)乙紙。

 

二、英文作品

1. 第一名:頒發圖書禮券(或提貨券12,000元及獎牌(狀)乙紙。

2. 第二名:頒發圖書禮券(或提貨券)8,000元及獎牌(狀)乙紙。

3. 第三名:頒發圖書禮券(或提貨券)5,000元及獎牌(狀)乙紙。

4. 佳作:共3名,頒發圖書禮券(或提貨券)2,000元及獎牌(狀)乙紙。

拾、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之履歷自傳應以參賽者本人實際經歷與成長經過撰寫,嚴禁抄襲他人作品,如涉及抄襲他人著作權,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外,應自負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所有獲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使用、修飾、出版、印製、宣傳及刊登之權利,或以任何形式推廣、保存及轉載之權利,得獎者不得另行要求任何給付。

三、主辦單位得略去得獎作品個人基本資料後,以無償方式作為推廣宣導之用,並得邀請得獎者參加成果發表會或相關宣導活動,分享履歷自傳撰寫心得,供各界觀摩。

四、本活動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請自留備份。

五、凡參賽作品經本中心收錄編印成冊,本中心將另郵寄出版品一本贈送得獎者。

六、參賽作品過去未曾發表於其他刊物,且同意在作品審查期間及接受刊登後,不投稿其他刊物。

 

拾壹、附則:活動未盡,得補充之,並公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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