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生物技術產業化推動辦公室徵求100年度『產業化之創新生技研究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 即日起接受申請
更新時間:2010-06-18 11:19:38 /
張貼時間:2010-07-08 09:39:44
計畫業務組
單位研發處計畫業務組
4,595
各項申請日期
1.產業化之創新生技研究計畫(學、研界研提):
於99年7月15日前受理100年度國科會、農委會及中研院經費補助之『產業化之創新生技研究計畫-計畫綱要表』
2.產學合作計畫:(學界及產界共同研提):
(1) 於99年9月30日前受理100年度國科會經費補助之『產學合作計畫-開發型細部計畫書
(2)於99年8月31日前受理100年度農委會經費補助之『產學合作計畫-構想書』
3.以上計畫之詳細徵求重點及相關規定,請參見農業生物技術產業化發展方案推動辦公室徵求網站http://dpiab.sinica.edu.tw/apply.php。
徵求說明:
1.研究方向需符合本方案之徵求重點項目,並具有產業應用性。
2.本次僅徵求『整合單一型』計畫(計畫書內需含三件子計畫以上)。
3.計畫中以含有上、中、下游之整合研究,或具跨領域整合計畫者,優先推薦。
4.每年每件整合型計畫之總經費,以不超過1000萬為原則
5.計畫除具創新、前瞻性外,能在近期內有具體成果產出,如重要論文發表、專利取得、產學合作或技轉等產業化潛能,並儘可能提出預定技轉廠商對象及預估技轉金額,以利審查。
徵求重點項目:(請參閱推動辦公室網站公告)
計畫期程:
1. 中研院:100年01月01日~100年12月31日
2. 農委會:100年01月01日~100年12月31日
3. 國科會:100年08月01日~101年07月31日
申請資格:
1.本方案內所推動之『產業化之創新生技研究計畫』中,各經費來源限申請一件,且不能與國科會所推動之『基礎前瞻性農業生物及相關科技研究計畫』同時申請。
2.中研院:總主持人需為中研院專任助研究員(含)以上得申請之,子計畫、共同及協同主持人不在此限。
3.農委會:主持人為國內各學、研單位(不含農委會所屬機關)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員(含)以上之人員。
4.國科會:主持人需為國內各學、研單位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員(含)以上之人員。
審查重點及流程:
一、審查重點:以『主持人及研究團隊』30%、『計畫書內容』40%、『產業化潛能』30%之百分比,做為三大審查重點
二、申請及審查流程:
流程 |
說明 |
計畫綱要表
撰寫 |
下載推動辦公室提供之計畫綱要表格式撰寫,並於99年7月15日前寄送回推動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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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綱要表
審查作業 |
1.依各計畫案之類型,邀請各領域專家,進行審查。
2.計畫綱要表獲推薦後,申請人方可研提細部計畫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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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計畫書
撰寫 |
1.推動辦公室通知計畫綱要表審議結果。
2.獲推薦之申請人,方可研提細部計畫書。
3.收件日期將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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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計畫書
書面初審 |
依各計畫案之類型,邀請各領域專家,進行書面初審(每1件計畫,2位初審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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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計畫書
複審會議 |
1. 先由複審委員綜合初審意見,給予一複審分數及書面意見(每1件計畫,2位複審委員)。
2. 再依領域分組召開複審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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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審會議 |
由總主持人、顧問、三組召集人及各部會代表,共同進行最後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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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撥款及 計畫核定 |
1.推動辦公室將先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其審議結果。
2.由經費補助單位,審查獲推薦之計畫經費,是否符合會計規定。
3.部會正式核定並與計畫申請單位簽約撥款後方可執行。 |
申請方式:
一、依本推動辦公室所提供之『計畫綱要表』與『細部計畫書』格式撰寫。
二、撰寫完成之『計畫綱要表紙本』及其『電子檔』各乙份,於99年7月15日前寄至推動辦公室(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中央研究院 農業科技大樓 A233室),逾期歉難受理。
三、『細部計畫書』需待『計畫綱要表』審查完成並獲推薦之申請人方可申請,收件日期將另行通知。
承辦人員
02-27872148 洪子淵 資深計畫管理師
02-27872139 蕭伊芸 計畫管理師
02-27872140 陳南宏 計畫管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