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安中心0830豪雨第一號通報
更新時間:2010-08-30 10:51:13 /
張貼時間:2010-08-30 10:51:13
教官室林光志教官
單位學務處學安室
8,405
教育部校安中心0830豪雨第一號通報 99年08月30日 中央氣象局99年8月30日 發布輕颱「萊羅克」、「康伯斯」已陸續形成,分別於東沙島西方40公里 之海面上,向東北緩慢進行,及琉球東南方740公里 之海面上,向西北進行,另一熱帶性低氣壓亦在台灣東北部海面,向北北西緩慢移動。全台各地因受颱風及熱帶低壓外圍環流南北包夾,未來天氣變化複雜,各地嚴防豪大雨發生所可能帶來之災情。請各級學校(單位)、館所,於今日下班前配合督導及執行以下事項:一、各校應密切注意中央氣象局或水土保持局所發布之豪大雨特報、颱風消息或土石流等警報,依實際需要做好財務安置及人員撤離等預備作業,並加強演練防災自救措施。二、校園內及聯絡校外之排水溝渠,應詳細檢查使其保持暢通,避免於豪雨或颱風來臨時,發生水流阻塞而倒灌入校園的現象;學校如有裝設抽水設備,平時應定期檢查是否保持堪用狀態。三、易淹水之學校,請勿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易淹水地點,各項貴重教學設備及物品 (如電腦設備、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應放置於不淹水之處所,並將門窗鎖緊以防災損。四、河川下游或沿海低窪地區請嚴防河水暴漲或海水倒灌,校地位於低窪或鄰近海、溪、溝邊等地區之學校,其易淹水教室及地下室入口處,應於水流可能入口備妥沙包或沙袋,已防堵水患。五、校內如有施工中之工地,應要求承包廠商做好防颱措施,如因為依規定做好防颱準備工作,而造成損失或傷害,應依合約規定辦理。六、檢查鄰近校園之駁坎、擋土牆及斜坡地情況,如有危險之虞,應立即採取必要之措施。七、豪大雨期間,應瞭解是否有教職員工或學校於山區或警戒區進行戶外活動,並請其採取避難措施,尚未出發隊伍應管制其出隊。八、土石流潛勢區域學校(單位)、館所應隨時注意周遭環境的變化,以防範山崩及土石流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