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100年度「建構中西醫臨床整合及教育訓練服務網絡類」委託研究計畫(案號:0990016692)公開徵求
1.欲申請計畫者,請於本(99)年11月29日前備妥投標相關文件送至研發處研究計畫業務組辦理,因中醫藥委員會收件非以郵戳為憑,故逾時不候。
2.每一投標重點全校只能1位申請者代表本校參與投標,為避免重複投標,欲申請計畫者,請先來電告知本組。
注意事項:
一、本案更正項目為每項計畫最高經費上限及通過案數限制等資料,請計畫主持人務必至工程會網站下載更正後招標文件,以免權益受損。
二、本招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3款及機關委託研究作業辦法辦理計畫徵求。
三、本案之研究重點(如附件檔案),相關招標文件及注意事項有重大改變請至上述工程會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系統下載。全份招標文件內容包括(1)投標須知;(2)投標廠商聲明書;(3)契約條款;(4)其他(研究計畫投標作業手冊)。
五、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細則第33條規定:「同一投標廠商就同一採購之投標,以一標為限」,本會各分項徵求重點,同一機構或分支機構(同一法人人格者)以1標為限;其有違反者,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開標前發現者,所投之標應不予開標。
(二)開標後發現者,所投之標應不予接受。
六、研究計畫經費編列請依照本會「經費使用範圍及標準」。貴計畫所列報價1年期不可逾每項計畫經費上限(如:研究重點3-1:經費編列不得超過100萬元),否則將視為無效標。
七、欲申請者請於99年11月29日將資料備妥送本組辦理並請來電告知本組。逾時不予受理。
八、投標文件應包括: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務必用印)
(二)計畫書【以中文打字雙面繕印一式10份(需一份正本)】
(三)廠商法人登記證書或設立證明或其他相關非營利機構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為獨立機構之文件(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或政府機關可免檢附)。
(四)機構研發能力證明文件。
九、本會聯絡單位:研究發展組
聯絡人 :李技佐、康組長
聯絡地址:台北市104雙城街六號
聯絡電話:02-2587-2828轉280、281
電子信箱:myun@ccmp.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