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2011年台奧第一次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

更新時間:2011-03-28 12:14:23 / 張貼時間:2011-03-28 12:14:23
國際事務處
單位國際事務處
6,500

緣起與依據

根據奧地利學術交流總署與我高等教育合作基金會2006年簽署兩國高等教育交流協約,教育部特提供5名獎學金名額,由台歐學術交流委員會甄選學生赴奧地利進行研習。

 

獎學金金額

本獎學金每名每學期新台幣10萬元,以第一次提供3個名額,第二次提供2個名額為原則。同一申請人以補助一次為限,且不得同時領取其他我國政府預算所提供之留學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學生須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未曾在德國居留超過三個月者,且於出國研修期間具有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正式註冊之學籍。

二、送件前一學期在校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

三、德文或英文檢定之證明文件(兩年內有效)

 (一)大學生須繳交具有等同CEF(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B1(含以上)成績之德文程度證明,研究生(含碩博士)則須具有等同B2(含以上)成績之德文程度證明。(對照標準請見簡章附件一)

(二)學生須繳交托福網路測驗(iBT)80(含以上)或雅思測驗(IELTS)6.5(含以上)之英語檢測成績證明。

(三) 以赴奧地利進行一學期以上人文藝術領域研修之申請者為優先錄取。研修藝術域之申請者,大學生及研究生須繳交具有等同CEF(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B1(含以上)成績之德文程度證明或同()之英語檢測成績證明。

(四)具英文成績者,如同時具備德文檢定證明,經委員會評估可斟酌予以優先補助。

申請資料

一、   申請資料繳件檢核表(簡章附件二)

二、   獎學金申請表(簡章附件三)

三、   送件前一學期之中文成績單及名次

四、   兩年內通過德文檢定或英文檢定成績單影本

五、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六、   中德文或中英文對照自傳(10001200)

七、   中德文或中英文對照學習計畫書(大學生:12001500字、研究生:30005000)

八、   系所教授推薦信一封(德文、英文或中文)

九、   擬前往之奧地利大學之入學許可或邀請信(已獲得入學許可者將優先錄取)

十、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與德國教授聯繫函件等,可選擇性檢附)

*注意事項:申請資料須按照上列順序排列裝訂,切勿裝訂或使用釘書針。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520日止,欲申請者須將申請文件繳交至國際事務處,後由本處統一送件,該獎學金不接受學生自行申請。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