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台奧第一次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
緣起與依據
根據奧地利學術交流總署與我高等教育合作基金會2006年簽署兩國高等教育交流協約,教育部特提供5名獎學金名額,由台歐學術交流委員會甄選學生赴奧地利進行研習。
獎學金金額
本獎學金每名每學期新台幣10萬元,以第一次提供3個名額,第二次提供2個名額為原則。同一申請人以補助一次為限,且不得同時領取其他我國政府預算所提供之留學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學生須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未曾在德國居留超過三個月者,且於出國研修期間具有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正式註冊之學籍。
二、送件前一學期在校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
三、德文或英文檢定之證明文件(兩年內有效)—
(一)大學生須繳交具有等同CEF(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B1級(含以上)成績之德文程度證明,研究生(含碩博士)則須具有等同B2級(含以上)成績之德文程度證明。(對照標準請見簡章附件一)
(二)學生須繳交托福網路測驗(iBT)80分(含以上)或雅思測驗(IELTS)6.5分(含以上)之英語檢測成績證明。
(三) 以赴奧地利進行一學期以上人文藝術領域研修之申請者為優先錄取。研修藝術域之申請者,大學生及研究生須繳交具有等同CEF(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B1級(含以上)成績之德文程度證明或同(二)之英語檢測成績證明。
(四)具英文成績者,如同時具備德文檢定證明,經委員會評估可斟酌予以優先補助。
申請資料
一、 申請資料繳件檢核表(簡章附件二)
二、 獎學金申請表(簡章附件三)
三、 送件前一學期之中文成績單及名次
四、 兩年內通過德文檢定或英文檢定成績單影本
五、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六、 中德文或中英文對照自傳(1000至1200字)
七、 中德文或中英文對照學習計畫書(大學生:1200至1500字、研究生:3000至5000字)
八、 系所教授推薦信一封(德文、英文或中文)
九、 擬前往之奧地利大學之入學許可或邀請信(已獲得入學許可者將優先錄取)
十、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與德國教授聯繫函件等,可選擇性檢附)
*注意事項:申請資料須按照上列順序排列裝訂,切勿裝訂或使用釘書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