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大學臺灣文學與跨國文化研究所所長選薦公告
國立中興大學臺灣文學與跨國文化研究所
九十九學年度所長選薦委員會 公告
一、本委員會依「國立中興大學臺灣文學與跨國文化研究所所長選薦及解聘辦法」,自即日起開始所長選薦作業。
二、所長候選人之資格:
(一) 經教育部審定合格且符合基本學術標準之副教授以上,得為候選人。基本學術標準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最近三年曾主持二年以上國科會研究計畫。
2. 個人RPI值達國科會各學門研究計畫申請人之RPI平均值以上。
3. 於本院認可之國際期刊發表論文二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含國科會各學門之一級期刊或國際期刊對等之論文集論文二篇)或具審查制度之出版單位且經院教評會審查通過出版專書一本(含)以上,前述之著作均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之規定。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候選人:
1. 已連續任滿六年本所所長者。
2. 未符合前項之基本學術標準者。
三、所長候選人之產生方式:
(一) 有意參選者,請填妥候選人登記表(附件一)、最近五年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附件二),並檢具教師證書、學經歷證明與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情形,向本委員會辦理登記。
(二) 若無人登記時,則由本委員會推薦。
(三) 登記收件截止日期為民國100年4月26日(週二)下午5時止,請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40227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國立中興大學臺灣文學與跨國文化研究所所長選薦委員會收。
四、候選人資料審查會訂於民國100年4月27日(週三)召開。
五、候選人說明會訂於民國100年5月4日(週三)中午12點10分舉辦,並於候選人說明會後立即辦理選舉投、開票作業。開票結束後隨即召開選薦委員會,依據選舉結果造冊並附推薦資料,呈請院長商請校長擇聘。
六、所長任期:民國100年8月1日起至10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