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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

更新時間:2011-06-17 14:23:31 / 張貼時間:2011-06-17 14:20:52
葉淑錦
單位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
新聞來源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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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際發生出血性大腸桿菌食品中毒,遵守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避免食品中毒案件發生。

 

1.  要洗手

調理時,手部要清潔,傷口要包紮。

2.  要新鮮

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

3.  要生熟食分開

生熟食器具應分開,避免交互污染。

4.  要徹底加熱

食品中心溫度應超過70

5.  要低溫保存

保存低於7,室溫下不宜久置。

 

請至行政院衛生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中毒專區下載相關資訊

http://www.fda.gov.tw/gradation.aspx?site_content_sn=1816

http://http://www.fda.gov.tw/gradation.aspx?site_content_sn=1816

  • 本訊息負責人 潘鳳美
  • 電話 04-2284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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