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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派優秀教研人員赴英國倫敦帝國學院交流案,自即日起至100年9月15日止受理推薦

更新時間:2011-07-05 17:51:27 / 張貼時間:2011-07-05 17:34:50
國際事務處
單位國際事務處
7,737

 薦送教研人員於2011年赴英國倫敦帝國學院訪問、研究或參與研究,相關資訊如下:

一、      依本校「選派優秀人才赴國外頂尖大學訪問、進修及參與研究遴選   要點」(附件1)辦理。

二、      申請資格: 本校之教學、研究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須符合以下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以申請時不超過45歲為優先。

() 本校之全職專任教研人員,申請截止日前已連續任職二年以上;或校內計畫聘任之博士後研究人員,申請截止日前已任職一年以上,並提供其帶職帶薪研究及訪問資格。

() 申請擔任博士後研究者,應為其所屬研究計畫團隊推派之代表,並以最近五年內取得博士學位之個人為限,其語言能力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      曾在英美語系國家從事教學研究工作連續三個月以上之證明。

2.      曾在英美語系國家獲得碩士以上學位影本。

3.      符合合作學校博士生入學標準且具時效之語言能力或學術考試成績影本。

() 赴他國期間未同時領取我國政府預算所提供之短期訪問或研究補助。

() 符合所屬單位或研究計畫團隊自訂,足以證明該申請人研究能力及學術成就之條件。

三、  申請選送之領域: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包含商學領域)及生物啟發科技領域

四、  申請方式:於915(星期四)下午5時前由推薦單位(學院及研發處)備妥申請文件,(一式10份,請以平釘方式裝訂成冊),送至本校國際事務處(護理館一樓)。申請文件應完備,不接受補件或抽換。逾期、資料不齊全、未裝訂完備、不符規定者,均不予受理;審查結束後,申請文件不予退還。

五、  申請文件:

()   訪問學者

1.  單位推薦表及申請表

2.  個人英文履歷(除紙本外,請另轉成pdfemailsycheng@nchu.edu.tw ;檔名請註明系所
(
單位)-姓名-英文履歷)

3.  最近五年內個人研究成果、傑出表現、受表揚及獲獎紀錄等,並檢附已發表之代表性學術性著作、研究論文或研究報告,至多5篇。

4.  訪問交流計畫(以英文撰寫,並須含計畫主題、內容、該主題之全球發展趨勢及重要性、對於雙方合作領域學術研究與交流之重要性、前瞻性、創新性、必要性及國際竸爭性、與申請人近年研究方向及擬交流項目之關連性、預定進行方式及時程、預期成效、未來研究規劃及與國外合作學校後續合作展望)(除紙本外,請另轉成pdfemailsycheng@nchu.edu.tw ;檔名請註明系所(單位)-姓名-訪問交流計畫)

 ()   博士後研究

1.  單位推薦表及申請表(附件2)

2.  個人英文履歷(除紙本外,請另轉成pdfemailsycheng@nchu.edu.tw ;檔名請註明系所
(
單位)-姓名-英文履歷)

3.  最近五年內,個人參與研究或工作之經驗及成果(請列舉具體事實,如研究成果、個人傑出表現、受表揚及獲獎紀錄等) ,並檢附已發表之具代表性學術性著作、研究論文或研究報告,至多5篇。

4.  研究計畫書(以英文撰寫,並須含計畫摘要、背景、目的、研究方法及其重要性、國外學校及指導人員在研習主題之成就與地位、於該領域學術成就與完成研究構想之相關性、對該領域發展之必要性及可能貢獻、預期完成工作及具體成果與現有申請學校研究團隊之相關性及貢獻性、預定進行方式及時程、預期成效、研習後未來研究規劃及與國外合作學校後續合作展望)(除紙本外,請另轉成pdfemailsycheng@nchu.edu.tw ;檔名請註明系所(單位)-
姓名
-研究計畫)

5.  申請人所屬申請學校校內單位主管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推薦函各一份。

6.  符合合作學校博士生入學標準且具時效之語言能力或學術考試 成績影本。

六、  特別提醒

() 教研人員提出申請時,應依本校「國立中興大學教師出國講學研究或進修辦法」辦理出國研究申請事宜,並於繳交申請資料時完成帶職帶薪等相關程序,提出本校帶職帶薪出國講學研究進修同意文件

() 計畫聘任之博士後研究人員則必須另提其所屬計畫經費補助單位之帶職帶薪同意文件

() 倘若博士後研究人員以申請資格之第三項-12為語言能力符合條件,申請人務必提出具體證明文件;選擇以申請資格之第三項-3作為語文或學術考試能力證明條件者,其成績須達以下標準:

() 訪問期間為一年,起訖日原則上自201221日起至2013131日止;實際訪問時程將視倫敦帝國學院校方作業時程而定。

()補助給付額度:至多補助15,600英鎊固定津貼,含食宿、醫療保險、簽證、旅行費用及英國倫敦帝國大學校內資源使用費和其他雜項支出等。

(六) 本計畫以培養年輕學者為目標,依遴選辦法規定以45歲者為優先,惟考量女性申請人懷孕生產哺育子女之事實,各校符合資格之女性申請者如有前述事實,得酌予延長申請時年齡限制,1胎得延長2年。

七、   通過校內甄選之申請案將於100930日後統一送頂尖大學策略聯盟進行第二階段審查。而最終錄取名單將由英國倫敦帝國學院作最後決議。

八、  倘有疑問,請洽國際事務處,校內分機:206*22Emailsycheng@nchu.edu.tw 

一、依「中華民國頂尖大學策略聯盟選送優秀人才赴國外頂尖大學訪問、進修及參與研究遴選辦法」辦理。
二、申請選送領域以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包含商學領域)及生物啟發科技領域為主。
三、教研人員提出申請時,應依本校教師出國講學研究或進修辦法辦理出國研究申請事宜,並於繳交申請資料時完成帶職帶薪相關程序,提出帶職帶薪出國講學進修研究同意文件。
五、餘詳見附件
六、校內申請截止日為100年9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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