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第1學期校級通識課程及院級學士班基礎學科課程助理(TA)開始受理申請至8/19止。
更新時間:2011-08-11 14:58:10 /
張貼時間:2011-08-09 09:43:37
教學資源暨發展中心
單位教務處教學資源暨發展中心
8,637
一、本校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業經100年6月22日第36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修正後自100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請詳見附件一。
二、申請資料(申請表如附件)備齊核章後,請於100年8月19日(星期五)前送行政大樓2樓教學資源暨發展中心辦公室。
三、校級通識課程TA申請書詳附件二;院級學士班基礎學科TA申請書詳附件三。
- 本訊息負責人 廖小姐
- 電話 04-22840218
- E-mail ta@nchu.edu.tw
- 相關附件 附件一-TA制度實施要點.pdf 、 TA000-1.doc 、 TA000-2.doc
- 相關網址 http://cdtl.nc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