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休學生與延畢生於持續休學期間與延畢期間應續繳學生團體保險費,以維護權益。
更新時間:2011-09-01 11:45:56 /
張貼時間:2011-09-01 11:41:49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7,127
一、邇來發生休學生暨延畢生因未繳交學生團體保險費,致生事故,權益受損,爭議叢生。
二、請各單位協助轉知休學生及延畢生,主動來校繳費,逾期未繳者,自負責任。
三、本校保險費繳費時間:每年二月與九月(上下學期)開學註冊日,確定日期依教務處行事曆為準。
四、繳費方式:
1.以現金(即註冊繳費單金額)至行政大樓出納組繳費。
2.至郵局匯票抬頭署名「國立中興大學」。
日間部寄至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進修學士班寄至本校創新產業推廣學院行政庶務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