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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年度轉系、轉學生、入學新生申請材料系學分抵免公告

更新時間:2011-09-08 08:53:52 / 張貼時間:2011-09-08 08:51:19
材料系所李若雲
單位材料系所
11,620

100學年度轉系、轉學生及入學新生,
欲辦理「材料系相關課程」學分抵免者,
請依「
國立中興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及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依學校規定為註冊日(9月13日)起開始受理)
材料系學生學分數抵免規定請參閱:
畢業條件明細表
空白申請表件:
R-17. 學士班轉系生免修科目學分申請書    (範例說明)
R-13. 轉學生抵免學分申請書       (範例說明)
※研究生學分抵免申請書(Application of Credit Hour Deduction for Graduate Students)      (範例說明)


須檢附表件及相關注意事項: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正本【
申請時應檢附原就讀學校之歷年成績單正本,如為大學或碩士期間上修之研究所科目,應由原就讀學校註冊組於歷年成績單簽註:「辦理抵免之科目屬研究所課程且未計入大學畢業應修最低總學分數內」。】
3.依「國立中興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學生抵免學分辦法」,非本系學生於大學或碩士期間所選修之碩士班課程或博士班課程,其修業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若欲申請抵免時,應附上課程上課內容
4.依「
國立中興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申請案由授課教師建議後,送系課程委員會。
   故請先洽欲申請抵免科目之授課教師,請授課教師於「審核意見」欄勾選是否同意抵免及抵免之學分數,
   並於「初核人意見」欄簽章後,送系辦彙辦,俾利提送課程委員會議審議。

申請本系相關課程學分抵免,請依本系規定於9月16日(五)前送系辦公室(一般生:洽張助教碩專班:洽曾小姐)
逾期恕不受理

材料系系辦公室
201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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