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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函轉教育部為加強宣導大學校院尊重智財權觀念,敬請各單位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用書。

函轉教育部為加強宣導大學校院尊重智財權觀念,敬請各單位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用書。

更新時間:2011-09-23 15:26:27 / 張貼時間:2011-09-23 15: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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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0年9月8日智著字第10016002810號函影本1份,為加強宣導大學校院尊重智慧財權觀念,請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請 各單位加強宣導並轉知師生,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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