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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輔導組】租屋簽約前 先確認對方身分

更新時間:2011-09-30 08:34:55 / 張貼時間:2011-09-27 09:08:02
住宿輔導組
單位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6,401
租屋簽約前 先確認對方身分
 
要求出示證件 留意一屋多租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地產王 租屋公佈欄 2011年 09月24日
 
 
【吳苡辰╱台北報導】詐騙集團橫行,連租房子也會被騙,「一屋多租」、「凶宅出租」、「假房東」都是常見的租屋陷阱,專家建議,租屋族支付任何費用與簽約時,一定要先確認對方身份,是否為房屋所有權人,才能避免租屋被騙。
「假房東」、「一屋多租」是最常見的租屋陷阱,詐騙集團先向房東承租房屋、取得鑰匙後,刊登租屋廣告,吸引租屋族前來看屋,通常會以低於行情的租金吸引民眾,騙取定金、租金與押金。
 
【要求房東攜帶權狀】
上當的民眾付了錢後,大多是到約定簽約或搬家時間,卻發現聯絡不到「房東」,才驚覺受騙,但詐騙集團早已「遠走高飛,就像變了心的情人一樣,再也喚不回。」
專家建議,要避免「一屋多租」型的租屋詐騙,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確認房屋產權所有人,事前要求房東攜帶權狀,支付任何費用前,一定要先確認對方身分,與權狀資料,確認無誤後,再簽約。
此外,房東刻意隱藏瑕疵屋也是常見的租屋陷阱,這類房東為吸引租屋族上鉤,通常會開出低於市價的行情,租屋族在電話中一定要多詢問,發現有不合理之處,必要時寧可放棄,另尋其他待租物件。若看屋滿意,也要多加打聽,左右鄰居、當地仲介或里長都可多問問。
東森房屋樹林溪洲加盟店店長朱忠順強烈建議,租屋時最好經過公證程序,雖然需要費用,但未來若發生糾紛,法院有強制力,可保障雙方權益,而且現在也有民間公證人,不必到法院。
 
【低於市價要多詢問】
高雄市民眾小亦說,看屋滿意後,卻擔心被別人捷足先登,可付訂金請房東保留優先承租權,若房東未攜帶權狀,至少要請房東出示身分證件,並確認、記錄房東的身分資料與聯絡方式,訂金金額也不要過高,若不幸遇到詐騙集團也可降低損失。
 
 
  • 本訊息負責人 蔡孟純
  • 電話 04-22840552
  • E-mail dormitory@dragon.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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