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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輔導組】租期內房東賣房 房客有權拒絕帶看

更新時間:2011-11-16 08:40:34 / 張貼時間:2011-11-15 08:27:38
住宿輔導組
單位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6,755

租期內房東賣房 房客有權拒絕帶看

 

房東私自帶人進屋 恐觸犯《刑法》侵占罪

 

資料來源:頻果日報 地產王 租屋公布欄2011.11.12

 

【吳苡辰台北報導】房東:「我要賣房子,明天早上8點仲介會帶人去看屋」,房客:「可是8點我還在睡覺耶」,房東要賣屋,仲介一天到晚帶人看屋,嚴重影響租客權益。專家表示,在租期內,房客有權拒絕房東與仲介帶人看屋,房東未經同意,帶人進屋將觸犯《刑法》侵占罪。
相信有不少房客都遇過房東要賣屋,要求房客開門讓買方進屋看屋的經歷,多數房東願意與房客溝通,但也有部分房東採用強勢或欺騙方式,強迫或騙取房客開門,或趁房客不在家,偷偷進屋,有時還會直接逼迫房客搬家,許多房客只能忍氣吞聲。

 

先知會房客做好防護

中信房屋法務專員白宗益指出:「其實在租期內,房客擁有該屋的使用與居住權益,絕對有權拒絕房東帶人看屋,若房東未經同意,私自帶人看屋,已觸犯《刑法》侵占罪」。但過於強勢,也可能導致房

 

東惱羞成怒,日後刻意找碴,交屋時故意刁難,沒收押金,建議房客好好與房東溝通,若不同意帶人看屋,拒絕時態度可堅決,但口氣仍應溫和。
曾在租屋期間賣屋的郭老英指出,房東賣屋多會將鑰匙交給仲介,其實這對房客的人身安全也是一種風險,如果真不幸出了什麼意外,不僅房子可能賣不掉,相關責任房東也難辭其咎,若真不得已必須在有房客時賣屋,帶看前一定要先知會房客,做好相關防護措施,將風險降到最低。

 

租長期建議終止合約

當房東想賣屋,希望可以提前終止租約,或帶人看屋時,郭老英建議房客,如果是長期租屋人,不妨同意終止合約,與房東談好違約金與相關賠償後,提前尋找下個租屋處;如果居住期間只剩2~3個月,例如2~3個月實習結束後便要搬離,另外找其他租屋處也很困難時,最好能與房東表明立場,必須居住到租約期滿,至於是否同意房東帶人看屋,則應謹慎評估。

曾有過不愉快租屋經驗的Harry表示:「一開始房東說想把房子賣給弟弟,希望我們讓他們親戚進來看屋,後來才發現房東其實委託仲介賣屋,仲介常在早上我們睡覺時要求帶人看屋,本想給房東方便,卻造成自己不便,不勝其擾下,便拒絕房東再帶人看屋,不過租約到期

交屋時,房東便刻意刁難,建議遇到這種狀況時,一定要特別謹慎處理。」

 

租屋轉賣注意事項

角色/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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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
應先與房客溝通,瞭解房客的租屋需求
帶人看屋,應事先徵詢房客同意,私自帶人進屋,將觸犯《刑法》侵占罪
帶人看屋,將造成房客不便,損害租客居住權益,可適當減免租金或其他費用,提高房客配合意願
欲提前終止租約,依法規定須賠償違約金
即便房客同意仲介帶看,仍應注意房客人身安全,帶看前應事先知會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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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
應與房東妥善溝通,避免房東日後刁難
在租約期限內,有權拒絕房東帶看屋要求
房東想賣屋,要求帶看或提前終止租約,可要求房東減免費用或賠償相關費用
房東想賣屋,易造成房客居住不便,但房客主動提出終止租約,仍可能有違約之虞

 

  • 本訊息負責人 蔡孟純
  • 電話 04-2284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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