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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輔導組】租屋情報-樓上漏水害毀屋 樓下可索賠

更新時間:2011-12-02 08:54:16 / 張貼時間:2011-12-01 09:18:42
住宿輔導組
單位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7,655

租屋情報-樓上漏水害毀屋 樓下可索賠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A版 法庭 2011. 11.30

 

樓上漏水網友chyi問:

我住在公寓三樓,最近因天花板外觀剝裂破損,拆開察看赫然發現內部已嚴重腐朽發霉,後來查出是因四樓漏水,才造成我家天花板嚴重損壞,請問可否能循法律途徑要求四樓賠償嗎?多久時間內可請求賠償?如果對方拒絕賠償,下次再發生同樣的狀況,我可以連同這次的一併求償嗎?需要準備什麼證明?現在應該先做什麼動作保障自己?

 

律師蔡明哲答:

首先要確定的是讀者房屋天花板的損壞,究竟是否是樓上漏水造成,若證明的確是樓上漏水所致,那當然可要求樓上鄰居負責。

讀者可依據《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條物上請求權規定:「所有人……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前往居住地所轄的地院,起訴要求對方僱工修繕房屋漏水部分,或由讀者自行僱工修繕,再要求樓上鄰居支付修復費用。

 

兩年內可提告

讀者也可依據同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的侵權行為,請求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只要是在讀者知悉樓上有漏水狀況的兩年期限內,都可提告追究。

建議讀者先將屋內漏水損壞的狀況拍照存證,再找土木工程技師等專家到府鑑定,若確認是樓上漏水導致,可先找樓上商量,若對方不願處理再走法律途徑。

由於天花板修繕對於現住屋主會造成不小的困擾,建議讀者一次就處理好,下次不要再發生同樣狀況。記者王吟芳採訪整理

 

 

  • 本訊息負責人 蔡孟純
  • 電話 04-22840552
  • E-mail dormitory@dragon.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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