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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補助101年度人文社會科學優秀人才跨國培育先導型計畫徵件事宜

更新時間:2011-12-19 12:08:57 / 張貼時間:2011-12-19 12:03:21
國際事務處
單位國際事務處
6,427

教育部  
人文社會科學優秀人才跨國培育先導型計畫

 

一、目的

       教育部為求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研究人才向下扎根,選送優秀大學部學生赴國際知名大學進修,增進參與國際學術社群之機會,拓展全球視野及深耕臺灣特色價值,開辦人文社會科學優秀人才跨國培育先導型計畫。

二、補助對象及資格

(一)申請學校資格: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軍警校院),以校為單位向本部提出申請。

            (二)申請學生應符合下列各項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主修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大二(含)以上之大學部在學學生,且未來有志從事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術研究者。

        3.具備相關語言能力證明及其他足以證明本身表現之條件。

             4.未同時領取政府預算所提供累計逾一年以上之留學獎補助者。

 

三、補助期程及名額

(一)補助期程:一學年。配合國外進修機構入學時間,第101年度計畫年自2012年秋季學期起至2013年春季學期止,共計一學年。

(二)補助名額:民國101年度預定選送之進修機構如下,每名學生限擇一類申請若學校及名額有更動,將另行公告。

            1.A類:814

          (1)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USA

          (2)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USA

          (3) 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London, UK

          (4) University of Toronto, Canada

            2.B類:46

          (1) University of Tübingen, Germany

          (2) Sciences Po, France

 

四、補助基準

(一)來回機票費:補助二地直接或最短航程往返之經濟艙機票,以六萬元為上限,檢據核實報支。

(二)國外進修機構學費:全額補助,檢據核實報支,學費匯率以繳費當日為準。(學費認定有疑義時,由教育部計畫辦公室審核認定)

(三)國外生活費:按實際停留月數每人每月二萬五千元,自抵達國外進修機構當日開始計算,不足一個月者按比例計算核發,每人至多補助十個月,以二十萬五元為上限。

*若具有縣市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低收入身分者,檢附證明文件,每人每月補助四萬元,至多補助四十萬元。

 

五、申請作業

(一)申請學生個人應於線上報名,並向所屬學校承辦單位繳交報名表

學校指定單位受理學生個人報名,經彙整初核所有參與本計畫甄選之學生個人資料後,造冊向本部提出申請。

(二)申請日期:

         學生個人應於徵件事宜公告日起民國101131日前至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教育計劃入口網報名(網址為 http://hss.edu.tw)

 本校受理學生報名期限為101113,請於期限內備齊申請文件送交至國際事務處。各校應於民國101131日前將學生報名資料轉送計畫辦公室。

(四)申請文件:每位申請學生均應包括下列資料,並將資料email至指定信箱,相關申請格式可自教育部人文社會科
         
學教育計畫入口網HSS(網址為  http://hss.edu.tw)或本計畫辦公室網頁(http://bunban.ea.sinica.edu.tw)下載。

            1.報名表:文書作業完成後印出,親筆簽名。

        2.自述:以二千字為限,內容應包括個人成長經驗、參與學術活動、專題計畫或研究經驗、個人傑出表現、至國外機構進修之學習規劃及生涯規劃等。

            3.個人作品一件:如學期報告、專題寫作等各類作品。

            4.大學在校成績單正本,應註明全班排名。

            5.推薦函()一封:須由推薦人自行郵寄或email至計畫辦公室(bunban@sinica.edu.tw)

        6.語言能力證明:申請人應依類別提出下列能力證明,逾時視同放棄。

          (1)A類:應提出TOEFL iBTIELTS之語言能力成績證明。

    (2)B類:得提出英語(TOEFL iBTIELTS)、德語(TestDaF)、或法語(如:TCFDELF/DALF)等語言能力成績證明,供審查參考。

            7.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8.上述第1467項文件電子檔格式限pdf.,並應於複試時繳驗正本。

 

六、審查作業

       由審查委員會以書面、會議及面談方式進行審查。審查作業如下:

            (一)初審:審查委員會進行書面資料審查,擇優錄取參加複試。

            (二)複試:暫定於民國1012月下旬舉辦,通過複試者始得參加講習。

            (三)講習:暫定於1013月上旬舉辦;完成所有講習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始取得分發資格。

            (四)分發:依進修機構名額、審查總成績(初審30%、複試30%、講習40%)及學生個人志願分發。

  *註:各項考試時間可能由本計畫辦公室視情況調整,將依照計畫辦公室提出的最新版本執行各項審查。

 

       選送出國學生應盡事宜及應注意事項,詳見本案徵件辦法及計畫辦公室相關公告。

 請有興趣的同學至相關附件下載徵件事宜及報名表網路報名作業亦於即日起開放報名

線上申請步驟示範請點我

 

承辦單位:教育部顧問室人文社會跨國培育交流計畫辦公室

地址:115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

主持人:李瑞中教授(中研院歐美所);陳志柔教授(中研院社會學所)

計畫聯絡人:張怡娟

Email: bunban@sinica.edu.tw

網址:http://bunban.ea.sinica.edu.tw

 

校內聯絡人:

國際事務處 王小姐

TEL:04-22840206 分機29

E-mail:zoewang@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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