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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青年壯遊-尋找感動地圖

更新時間:2012-01-10 09:31:54 / 張貼時間:2012-01-10 09:31:13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3,276

第四屆「青年壯遊台灣-尋找自己的感動地圖」實踐計畫成果競賽獎金修正為第一名獎金6萬元,第二名獎金4萬元。

一、 目標:
(一) 鼓勵青年以多元方式認識鄉土、行遍台灣,帶動青年壯遊台灣風潮。
(二) 發掘青年壯遊台灣感動地圖,並以「青年公益壯遊」為主題,型塑青年壯遊新文化。
(三) 青年透過壯遊台灣活動,提升個人競爭力,並經由利他行動產生自我改變。
二、 參加對象:
年滿18至30歲(即民國71年1月1日至民國83年12月31日間出生)之國內及在台國際青年(國際在台青年需提出護照及居留證明,在台居留期間至少應至民國101年12月),且未曾領本計畫之獎金者,皆可報名參加 。
三、 參加方式:
申請青年至少二人以團隊方式研提實踐計畫,報名參加本活動。
四、 實踐計畫內容基本規範:
(一) 主題規劃及內涵:需自行規劃出獨特、有創意、具主題或議題性、與地方社會文化互動或有自我挑戰精神之實踐計畫,並從中融入「公益」之概念。
(二) 實踐計畫書內容應至少包括:計畫發想(動機與目的)、主題規劃內容、執行方法(含事前規劃準備、計畫過程記錄方式)、團隊共創合作、期程、經費概算及預期效益。
(三) 實踐計畫應於民國101年4月至8月31日前執行完畢。
五、 申請程序:
(一) 即日起至民國101年2月10日止,檢具下列資料以e-mail送交本會,送件前請先確認申請文件備齊,缺件者不受理。
1. 基本資料表,實踐計畫書及附件。
2. 電子檔寄送:taiwantrekker@nyc.gov.tw,主旨請註明「參加第四屆『青年壯遊台灣—尋找感動地圖』活動—團隊名稱」,本會收到後,於3日內回信,如未收到本會通知,請來電詢問。
(二) 相關表格請至青輔會網站(http://www.nyc.gov.tw)、本活動網頁(http://youthtravel.tw/ taiwantrekker/)下載。
六、 評選作業:
(一) 由本會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以書面審查為原則,選出100件實踐計畫,並於3月上旬公告入選名單。
(二) 評選標準:
實踐計畫創意性(25%)、主題公益性與影響力(25%)、預期效益(20%)、構想可行性(15%)及團隊動力及共創合作(15%)。
七、 實踐計畫執行、獎助及培訓:
(一) 計畫書入選團隊,由本會提供下列獎金,以協助完成計畫:
1. 入選獎金:入選團隊於出發前發給1萬元,若未能依期限執行完畢及繳交成果報告者,取消入選資格,應退回入選獎金。
2. 入選團隊(可派員)應參加「行前共識營」(民國101年3月下旬)。
(二) 成果報告:作為成果競賽之評審依據,應於民國101年9月10日前繳交,並完成活動專屬網頁之圖文記錄。
八、 成果競賽及分享會:
(一) 審查作業:由本會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分2階段進行
1. 初選:以書面審查為原則,選出20名進入決選。
2. 決選:進入決選者應於指定時間(暫訂於民國101年10月上旬)派員出席,簡報實踐計畫執行成果。選出優勝作品3名,佳作7名,均給予獎牌(狀)鼓勵外,致贈獎金:第一名獎金6萬元、第二名獎金4萬元、第三名獎金2萬元、佳作獎金1萬元。(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後發給)
(二)成果分享會:暫定民國101年10月28日,入選團隊皆應參加,成果競賽得獎青年須分享其壯遊計畫及心得。
九、 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一) 實踐計畫以未參加其他競賽得獎之作品為限,且需為原創作品,如發現作品有抄襲他人著作之嫌,除取消其參賽資格外,亦將追回獎金,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申請人應遵守徵件規範與評審之決議,若因違反而致淘汰時,不得異議。
(二) 受獎助者於實踐計畫期間需至活動專屬網頁上以圖文紀錄實踐過程,其實踐計畫之相關文件及成果報告等資料,無償授權本會為業務推動之使用;且有義務協助後續校園分享等活動,本會不支付演講及出席費(另補助交通、食宿等費用)。
十、 聯絡人:
行政院青輔會第四處感動地圖承辦小組、電話:02-2356-6160、e-mail:taiwantrekker@ny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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