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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子女100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自101年2月15日起受理申請,至101年3月20日截止,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勞工朋友依限提出申請。

更新時間:2012-02-21 18:04:17 / 張貼時間:2012-02-20 09:42:58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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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子女100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自101年2月15日起受理申請,至101年3月20日截止,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勞工朋友依限提出申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失業勞工子女100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自2月15日起受理申請,至3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凡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01年2月15日止仍未就業,失業期間連續滿1個月以上(即101年1月15日以前失業者),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並且與配偶99年之家庭年綜合所得總額新台幣114萬以下者,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皆可以申請補助,無名額的限制。
 

申請人之子女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但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學期五千元或六千元教育代金,不在此限。

失業勞工獨力負擔家計(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者,給予加成補助。

補助標準,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新台幣3,000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為新台幣5,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為新台幣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為新台幣1萬元。獨力負擔家計或家中就讀大專校院子女人數在2人以上者,加給20%補助(即公立高中職新臺幣3,600元,私立高中職新臺幣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新臺幣6,000元,私立大專校院新臺幣12,000元)。(相關規定請詳閱實施要點)

相關查詢網址:全民勞教e網 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message.do?id=135617496cd000004044

更多獎助學金申請資料查詢:生輔組獎助學金專屬網站 (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興大首頁 → 快速連結 → 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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