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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至101年3月23日止

更新時間:2012-03-06 11:42:24 / 張貼時間:2012-03-06 11:41:33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5,004

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至101323日止

●實施辦法: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大學部、研究所(含博士)。

●申請對象與條件:

1. 設籍於新北市之在學學生其父母一方為外籍配偶(含大陸配偶)者,持續居住本市達四個月以上。

2.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之獎助學金(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子女除外)。

●獎學金種類及所需文件:

()優秀學生獎學金:

1.申請表(須經學校初審核章)

2.戶籍謄本影本(父母已結婚登記並載明外籍配偶原生國籍、姓名)。

3.在學成績證明,以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為申請依據。

()清寒學生助學金:

1.申請表(須經學校初審核章)

2.戶籍謄本影本(父母已結婚登記並載明外籍配偶國籍、姓名)。

3.在學成績證明,以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為申請依據。

4.區公所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成績限制:

(一)新住民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

1.學士班: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發給八千元整。

2.碩博生組: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發給一萬二千元整。

(二)新住民子女清寒助學金:

1.學士班: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發給八千元整。

2.碩博生組: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碩士生發給一萬元整,博士生發給一萬二千元整。

●申請日期:於101323日前

●申請方式:將所需文件送至生輔組申請

●申請表:如附檔二。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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