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至101年3月23日止
	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至101年3月23日止
	●實施辦法: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大學部、研究所(含博士)。
	●申請對象與條件:
	1. 設籍於新北市之在學學生其父母一方為外籍配偶(含大陸配偶)者,持續居住本市達四個月以上。
	2.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助學金(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子女除外)。
	●獎學金種類及所需文件: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
	1.申請表(須經學校初審核章)。
	2.戶籍謄本影本(父母已結婚登記並載明外籍配偶原生國籍、姓名)。
	3.在學成績證明,以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為申請依據。
	(二)清寒學生助學金:
	1.申請表(須經學校初審核章)。
	2.戶籍謄本影本(父母已結婚登記並載明外籍配偶國籍、姓名)。
	3.在學成績證明,以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為申請依據。
	4.區公所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成績限制:
	(一)新住民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
	1.學士班: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發給八千元整。
	2.碩博生組: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發給一萬二千元整。
	(二)新住民子女清寒助學金:
	1.學士班: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發給八千元整。
	2.碩博生組: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碩士生發給一萬元整,博士生發給一萬二千元整。
	●申請日期:於101年3月23日前
	●申請方式:將所需文件送至生輔組申請
	●申請表:如附檔二。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