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4月9日止
更新時間:2012-03-08 16:25:33 /
張貼時間:2012-03-08 16:22:34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4,792
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4月9日止
●實施辦法: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大學部(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公費生)
●申請對象與條件:
1.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
2.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3.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提供相關證明。
●成績限制:
1.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2.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
●申請日期:於101年4月9日前
●申請方式:將所需文件送至生輔組申請
●申請表:如附檔二、三。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661
- 相關附件 99年修正後核發要點.doc 、 申請表格.doc 、 導師證明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