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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工會101年度電力建設宣導暨全國歌唱比賽辦法

更新時間:2012-03-13 14:02:30 / 張貼時間:2012-03-13 13:49:31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2,858

主  旨:為加強睦鄰工作,宣導電力建設目的及用電常識,提昇生活品質,端正社會風氣,推展正當娛樂歌唱藝術,藉由歌唱比賽達到與民眾彼此情誼交流。

指導單位:台灣電力公司

主辦單位:台灣電力工會

承辦單位:台灣電力工會第22分會

贊助單位:台灣電力公司

協辦單位:屏東市玉皇宮管理委員會.屏東縣政府.屏東縣議會.屏東市公所.屏東市民代表會.屏東縣警察局.台電公司屏東區營業處.台電公司屏東區營業處職工福利委員會.觀昇有線電視公司.進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精興電氣工程企業有限公司.瑞雄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電力建設宣導方式:

1.本活動舉辦前於比賽地點週邊及交通要道布置電力建設宣導旗幟

2.於比賽地點設置多媒體播放電力建設宣導資訊

3.本活動相關資訊透過市公所及在地里長轉知民眾

4.於比賽中由主持人邀請主辦或承辦單位現場電力建設宣導,並穿插有獎徵答

5.透過平面媒體報紙宣導本活動相關資訊

參賽資格:凡愛好歌唱之全國民眾均可報名參加

比賽日期:

1.初賽:1010414日(六)上午9:00

2.決賽:1010428日(六)晚上6:00

比賽地點:

1.初賽:台電屏東區營業處A棟8樓演藝廳(東市忠孝路329號

2.決賽:屏東市玉皇宮前<東市自由路145號

組別年齡:社會組:不限年齡

比賽方式:

1.參加初賽者一律選唱自選曲一首,參加決賽者亦選自選曲一首,惟不可與初賽歌曲相同,否則不予計分。

2.參加初賽者應於比賽時間前1小時完成報到。初賽結束成績統計後隨即當場宣佈入選參加決賽名單。且立即抽籤決定決賽號次及填報曲名

3.初賽出場順序,依承辦單位受理報名時排定序號,當場抽出其中1號,決定第一位演唱者,並依序類推,初賽選手每首歌曲演唱2段<例:報名150人,抽出號碼為報名排序第68號,則68號選手為第1位演唱,69號為第2位演唱者...>

4.入選決賽者應於比賽當日完成報到<報到時間:16:30~17:00>決賽採現場樂隊伴奏,並開放參加選手對key彩排<對key時間:17:00~18:00>。

5.參賽人員不得於比賽進行中要求更改歌曲或升降調,若須更改應於報到時向承辦人員報備並取得同意。

6.參賽人員應服從評審之評判結果,不得異議

6.總分相同者,由評審團開會決定名次

7.總分相同者,由評審團開會決定名次

8.初賽歌曲音樂伴奏一律由承辦單位提供伴唱機之伴唱音樂<現場提供音圓伴唱音樂版本,不接受DVD等其他方式播放>。

9.決賽使用樂隊伴奏,參加決賽者應自備比賽歌曲並將該曲歌譜以A3格式六份,於4月17日前寄交主辦單位彙整。

10.初賽人數限150人報名額滿為止。

11.凡報名參加本次歌唱比賽者,報名表應於101年4月7日前親送或寄交主辦單位彙整

12.本比賽活動初賽預定入選成績前30名參加決賽,並頒給優選獎金或禮券,詳如獎勵辦法。

13.報名費:每人繳交100元整,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完畢,凡參加初賽選手於報到時,皆致贈餐盒乙份

14.參賽選手於比賽進行間,若主持人唱名3次不到場者,視同棄權

評分標準:歌唱技巧45%.音色35%.儀態20%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1年04月07日止

報名地點:

1.請詳填報名表逕寄90060東市忠孝路329號(台灣電力工會第22分會收)或傳真08-7340062

2.連絡電話:08-7322111208209

3.比賽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台電屏東區處A棟1樓服務中心櫃台.守衛室(東市忠孝路329號)及屏東縣各鄉鎮台電服務所索取

獎勵辦法:

第一名(一名)20000元獎金或禮券+獎杯乙座

第二名(一名)15000元獎金或禮券+獎杯乙座

第三名(一名)12000元獎金或禮券+獎杯乙座

第四名(一名) 9000元獎金或禮券+獎杯乙座

第五名(二名) 6000元獎金或禮券+獎杯乙座

第7~15名  3000元獎金或禮券+獎杯乙座

優勝15名,每人1000元獎金或禮券+獎狀乙只

 

現場觀眾可參與票選摸彩活動:

現場備有決賽選手1~30號投票箱,提供觀眾猜名次投票活動,俟選手唱完公布名次後,第一階段由承辦單位分別於前三名中抽出中獎名單,第二階段將全部票根集中於一處抽出中獎名單,惟現場唱名3次未領獎者視同棄權並重抽,獎品非常豐富,有液晶電視.腳踏車.平板電腦.數位相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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