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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台灣新角度」攝影創作大賽

更新時間:2012-03-23 10:31:36 / 張貼時間:2012-03-23 10:30:01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2,830

壹、活動緣由
本會為鼓勵大專青年關懷台灣並且發現台灣的新面容,特別舉辦此活動來鼓勵一般民眾與青年學子以平面攝影的方式來挖掘新的台灣之美,並藉此讓更多人都能了解到我們台灣的好山好水和特殊的人文氣息。

貳、參賽資格
本次活動總共分為三組,分別為高中組與大專組、社會組,以個人為單位報名參加,不接受團體名義報名,參賽的作品以五件為限。
一、高中組:全國各高中職30歲以下在學青年。參賽者需隨作品附上在學證明或個人學生證影本乙份、身分證影本乙份。
二、大專組:全國各大專院院校35歲以下在學青年。參賽者需隨作品附上在學證明或個人學生證影本乙份、身分證影本乙份。
三、社會組:年齡不限,參賽者需隨作品附上身分證影本乙份。

參、作品規格
一、作品規格:
﹝一﹞2年內的作品,拍攝時間為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間拍攝之作品。
﹝二﹞正片、負片或照片(需掃描為長3900px×寬2600px以上之電子檔)
數位檔案(需1000萬畫素以上,原始檔2000*3000 DPI以上之JPG或
TIFF檔)。不得冒充、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
合成、護貝、彩繪等,參賽作品需為一次拍攝,數量至多五件,連作不收。
﹝三﹞參賽作品需包含實體相片與作品光碟。
實體相片:
A、每張作品請輸出或沖洗成8”×12”之光面相紙規格,並不得留白邊。
作品須於背面浮貼作品標籤表,並依規定詳細填寫表內各項資料。
B、郵寄作品請夾附報名表即可,勿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
C、勿將照片裱褙。若使用厚板維護照片,勿將照片黏貼於厚板上。
D、參賽作品請自行包裝完整,若因包裝不良造成作品毀損,請參賽者自行負責。
作品光碟:
A、內含作品數位檔案(請提供最大檔案供日後活動輸出使用)與報名表、作品資料表之電子檔案。
B、電子檔檔名請依照【組別_姓名_排列號碼_作品名稱】來命名
例:社會組_王大明_01_遊艇工廠
大專組_王曉芳_02_花開
C、報名作品兩件以上之參賽者,參賽作品可燒錄於同張光碟中,每件作品存放於同個資料夾內,內含作品原檔及作品標籤表電子檔,且資料夾名稱請依照【組別_姓名】來命名。
D、不同參賽者之作品請分別燒錄於不同光碟中。

肆、活動期程
一、收件日期起訖:即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成績公佈:所有得獎名單均公佈於「青年網」官方網頁,網址為
http://www.youngnet.org.tw/。
三、得獎揭曉:2012年7月28日

伍、獎勵方式
一、高中組:
﹝一﹞金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獎座乙座。
﹝二﹞銀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獎座乙座。
﹝三﹞銅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獎座乙座。
﹝四﹞優選獎:三名,獎金新台幣捌仟元整,獎牌乙面。
﹝五﹞佳作獎:六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獎牌乙面。
二、大專組:
﹝一﹞金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獎座乙座。
﹝二﹞銀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獎座乙座。
﹝三﹞銅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獎座乙座。
﹝四﹞優選獎:三名,獎金新台幣捌仟元整,獎牌乙面。
﹝五﹞佳作獎:六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獎牌乙面。
三、社會組:
﹝一﹞金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獎座乙座。
﹝二﹞銀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獎座乙座。
﹝三﹞銅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獎座乙座。
﹝四﹞優選獎:三名,獎金新台幣捌仟元整,獎牌乙面。
﹝五﹞佳作獎:六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獎牌乙面。

陸、評選標準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客觀、公正、公開之方式評
審。主題內容40%、構圖創意40%、攝影技巧20%

柒、報名方式
一、郵寄或親送至報名地點,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送達(上班時間:早上九點至下午六點)。
二、報名時應檢送之資料如下:(須於報名時同時繳交,始為完成報名手續)。
﹝一﹞報名表乙份。(附參賽者身分證及學生證影本)
﹝二﹞參賽切結書乙份。。
﹝三﹞實體相片乙份(作品後方請浮貼作品標籤表)
﹝四﹞作品光碟1份,該光碟須包括如下內容:
(1)相片電子檔。
(2)報名表電子檔。
(3)參賽切結書電子檔。
(4)作品標籤表電子檔。

捌、報名地點:
請將作品及附件一併以掛號(請自付郵資)寄至「青年發展基金會」(來信註明” 發現台灣新角度-攝影創作大賽小組 收”),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6號2樓,聯絡電話:(02)2394-2100 或 0911962265 (請洽何建毅先生),詳請可上本會活動官網:http://www.youngnet.org.tw/查詢,或是E-mail:youth19971212@gmail.com。

玖、其他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需自行拍攝且未曾參加任何公開之攝影比賽,作品不得盜用、抄襲他人作品,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及不法行為,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得獎資格。
2.所有報名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保留備份。所有作品將由承辦單位存檔。
3.評審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予以從缺。
4.僅以青年網網站公告、電子郵件、電話三種方式通知獲獎訊息。
5.前三名獲獎者不可重複,獲前三名者,亦不得再獲頒其他獎項。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參賽得獎者,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主辦單位將依規定先行扣除。並得配合主辦單位要求提供照片原始檔案及相關文字資料,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6.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則全部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依國家計畫之宣傳、推廣所需,行使一切非商業性使用、無限次公開展覽及上網展示之權利。主辦單位展出作品、出版等作為時,將尊重作者的署名權。主辦單位並得再授權他人為上列方式之推廣利用。
7.得獎作品應授權主辦單位於相關宣導活動中無償播映。
8.若有第三人對圖片或影片中的人、建築或其他事物提出權利聲明或不滿,參賽者應承擔圖片所引發的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9.凡參加者均視同遵守本簡章之規定。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本活動徵選時程得視狀況調整,以青年網最新公告為準,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將於青年網適時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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