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全民瘋台客 創意舞萬年」

更新時間:2012-07-10 10:44:59 / 張貼時間:2012-07-10 10:44:11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2,063
一、目的
歷經本市多年對台客舞推廣行銷下,台客舞儼然已成為高雄在地文化的品牌標識之一,適逢2012高雄左營萬年季擴大舉辦之際,希望能將活動觸角延伸至年輕族群及社區鄰里間,讓他們更有高雄在地文化的認知與驕傲,決定進化升級新版台客舞,並舉辦「全民瘋台客‧創意舞萬年」競賽活動,希望藉由年輕人的活力與創意及鄰里社區間的動員,讓象徵台灣民俗的台客舞深化為高雄在地時尚民俗文化,進而行銷鳳邑新舊城知性文化與廟宇之旅。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三)協辦單位:高雄市立鳳山醫院及高雄市天彰慈善協會等
三、初賽時間:10184日(星期六)上午0930
四、初賽地點:鎮南宮仙公廟廣場
五、參加對象與比賽資格
(一)凡熱愛台客舞之民眾均可組隊報名參加。
(二)以團體組隊方式參加,每隊比賽人數以1230人為限,不得超額。
(三)比賽分為基本舞步組及花式創意組且每人或同一團體以報名1組為限,不得重複報名:
1.     基本舞步組-僅限本市鳳山區之里鄰及社區組隊參加。
2.     花式創意組-機關團體、學校社團及一般社會大眾均可組隊參加。
六、比賽內容
(一)參賽時間及準備
1.     每隊表演時間45分鐘以內為限,演出時間未達3分鐘者,扣總成績3分;超過5分鐘者,每超過15秒扣總成績1分。
2.     計時標準:以表演形式開始(聲音或舞蹈動作等先開始者為基準)時之開始;以表演形式結束(聲音或舞蹈動作較後結束為基準)計時之結束。(明顯之退場動作不列入計時)
3.     初賽之舞步係以2011版之推廣基本舞步為主,搭配音樂可參採2011版之推廣舞曲或由參賽隊伍自行擇定已取得版權之舞曲為主,至2011版之推廣基本舞步及舞曲可自行至本所網站下載或由本所提供。
(二)評分標準-由本所聘請3名專業人員擔任評審委員。
1.     舞蹈藝術佔35%-整體舞蹈動作以簡潔有力的方式進行,舞步以本所指定之台客舞為主,參加團體可自創舞步,但至少須加入一段本所指定之台客舞動作,搭配動感、搖滾的快節奏。
2.     主題表現佔35%-以本所指定之台客舞曲風為主,可搭配以流行音樂編輯剪接而成具動感、搖滾、戰鬥的台客曲風。
3.     團體默契佔20%-動作整齊劃一且流暢度高。
4.     服裝造型(以配合舞型、符合主題及創意為主)佔10%-歡迎參賽團體穿著自認最有創意、最能代表台客精神的服裝參賽,秀出創意台客舞精神及意象。
(三)初賽注意事項:各參加比賽團體應切實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     除燈光及播音設備由本所準備外,所需服裝、道具及伴奏人員均應自備。
2.     本所僅備卡式及CD錄放音響設備一套供參賽者運用,但卡式錄音帶及CD之內容由參加比賽團體自備,並應在該項比賽報到時送交本所負責播放之工作人員測試,並於比賽時派人至音控處配合播放。以上規定請務必配合,如未依規定而影響比賽之進行,由參賽團體自行負責。
3.     節目之進場及佈置時間,以不超過2分鐘為限。易致危險之道具及物品不得攜帶進場,否則本所工作人員得強制令其離場,有造成損害情事者,應由該參賽團體負責賠償。
4.     參加比賽所需之音樂選曲,應依著作權法慎重選擇,參賽者須自行取得音樂使用權,本所得要求提出證明。
5.     本所有權進行實況錄影存檔,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授權辦理單位拍攝、製作各項比賽實況。
6.     有關比賽道具、服裝,請自行派人看管,以防遺失。
7.     各組比賽成績優勝且晉級複賽者,應配合本所辦理2012高雄鳳邑雙城會系列活動各項表演或遊行活動等。
七、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1731日止
(二)報名表
1.     網路下載:歡迎至本所網站http://www.fongshan.gov.tw/下載使用。
2.     現場索取:歡迎至本所民政課索取。
(三)報名方式
2.     傳真報名:傳真電話07-7427850,並請註名參加台客舞比賽 □基本舞步組□花式創意組視導呂奇波收。
3.     報名後請電洽本所確認(民政課07-742-21113150933317506視導呂奇波)
八、獎勵辦法
(一)比賽當日公布競賽結果依報名組數間距於基本舞步組及花式創意組各選出優勝隊伍1-4隊晉級複賽為原則,晉級複賽隊數額度說明詳如下表。
各組初賽參賽隊數
各組晉級複賽隊數
14隊以下
1
15隊以上24隊以下
2
25隊以上34隊以下
3
35隊以上
4
備註:各區各組晉級複賽隊數授權由各區區公所彈性調整,惟各區晉級複賽總隊數不得超過各區兩組晉級複賽隊數總計。
(二)各組分別選出優勝隊伍前三名,獎勵如下:
    1)基本舞步組第一名獎金8,000元整,並頒發獎座乙座。
花式創意組第一名獎金10,000元,並頒發獎座乙座。
    2)各組第二名頒發獎座乙座。                           
    3)各組第三名頒發獎座乙座。
(三)若有總成績同分時,以全體評審表決,決定名次。
九、領隊會議
10182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本所二樓會議室召開領隊會議,並於會中進行比賽順序之抽籤工作,請領隊準時出席,未到者統由本所於現場抽籤完畢後統一代抽,未到場之領隊不得有異議。
十、注意事項
(一)報到時間:基本舞步組請於10184日(星期六)0830分至0900分至會場報到處完成報到及領取礦泉水、毛巾及西式餐盒;花式創意組請於0900分至0930分至會場報到處完成報到及領取礦泉水、毛巾及西式餐盒,並參與初賽開幕典禮,未按時報到者視同棄權(※如參賽隊伍眾多,比賽時間本所得提早進行)。
(二)音樂可參採2011版之推廣舞曲或由參賽隊伍自行擇定已取得版權之舞曲為主,至2011版之推廣基本舞步及舞曲可自行至本所網站下載或由本所提供。
(三)參賽人員經抽籤公布後之隊名、表演名稱及賽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違者以棄權論。
(四)活動期間由本所統一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並協調本市市立鳳山醫院派員支援開設急救站,提供現場意外簡易外傷包紮。
十一、申訴方法
(一)有關參賽資格之抗議,須於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比賽開始後概不受理。
(二)技術上之抗議,一律不予受理。
(三)比賽發生爭議時,須立即向該場比賽評審提出口頭申訴申請,並於10分鐘內提出書面申請書。
十二、經費概算:(略)
十三、預期效益
(一)透過台客舞推廣及宣傳,讓民眾對廟宇文化之內涵能有更深的瞭解與體會,並學會欣賞傳統民俗文化之美。
(二)吸引年輕學子及各社會族群加入,帶動流行新風潮,展現高雄的青春與活力。
(三)鼓勵全民參與創意健康之休閒育樂,提倡全民運動風潮,推展城市新生活運動。
(四)吸引國內、外觀光人潮,帶動地方文化產業,凝聚全民團結意識,營造和諧生活目標。
十四、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者,得隨時由本所修正之。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