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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性別工作平權宣導海報創作比賽

更新時間:2012-07-24 15:27:05 / 張貼時間:2012-07-24 15:26:39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2,198

「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推動,使企業更重視性別平等,也使友善的工作環境開發出更優秀的人力資源,形成社會優秀企業的新指標。
勞委會特別呼籲,雇主應將性別平等的觀念落實於職場,從招募、升遷等皆不應限制特定性別,使不分性別的勞工都有平等的發展機會;對於懷孕員工友善對待,以共同培育未來社會的勞動力;落實性騷擾防治措施以建構友善的職場,提升勞工的向心
力。
本校秉持著創校「博愛」之精神,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不遺餘力。特舉辦此一活動,期許全國愛好藝術創作之同學,能運用設計頭腦,藉著多元形式推廣與宣導此一主題,以增強國人對性別工作平權的意識,共同建構一個溫馨友善的職場環境。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二、參選資格

(一)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全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均可參賽。
(二) 參賽作品需為個人創作,每人限參賽一件作品。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勵獎金獎狀。
1.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
2.曾於國內外展覽或比賽獲獎之作品(參加本展覽及他種競賽並同時獲獎者,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3.違反本辦法之規定者。

三、徵件主題:

(一) 宣導性別工作平等之觀念。
(二) 將性平工作平權之精神以宣導海報的方式呈現。
(三) 以性別無國界之差異、平權無性別之不同,共同營造友善且平等的工作環境。以1.打破職業區隔;2.落實禁止懷孕歧視;3.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以及4.推動工作與家庭平衡,為宣導主軸。

四、頒獎日期地點:

日期:101年11月10日(星期六) 早上10:00
地點: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通識中心。

五、送件作品規格:

(一)以四開單張尺寸為依據(恕不接受聯幅作品或四開尺寸以外之作品)
(二)創作形式以平面為主,媒材不限,若為數位創作,請附上電子檔.jpg
※.送件須知:
1.若為紙雕創作,交件時請妥善注意各細節之堅固性。
2.作品標籤需工整清晰.並請作者自行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以利登記,並防止脫落。
3.收件截止日期:至101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止,遠道者以郵戳為憑,逾時一律不予受理。

六、獎勵:

(一)第一名: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整之等值禮券,獎狀壹紙。
(二)第二名: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兩千元整之等值禮券,獎狀壹紙。
(三)第三名: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之等值禮券,獎狀壹紙。
(三)佳作:五名,獎金新台幣一千元整之等值禮券,獎狀壹紙。
※若作品未臻評審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七、作品收、退件時間/地點:

收件時間
收件地點 即日起至101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
325-44 桃園縣龍潭鄉中豐路高平段418號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通識中心
頒獎日期 101年11月10日(星期六) 早上10:00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通識中心
作品退件 101年 11月 12日(星期一 )至 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30分(請自行領取)
收退件地點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通識中心
聯絡電話 業務單位: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通識中心
電話:03-4117578分機:506(張銘湄老師)、500、501(通識中心)
備 註 請於指定退件期間內辦理退件,逾期未領回者,校方不負保管之責。

八、其他事項:

(一) 獲獎作品留存本校收藏,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歸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所有。
(二) 著作人同意本校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出版、宣傳及公開展示權。
(三) 本校於作品寄達日起至展覽結束負保管之責,惟因作品本身結構不良或天災等不可抗力情事而遭損壞者,不在此限。
(四) 辦法、徵件報名表請上學校網站(
http://ge.web.hsc.edu.tw/front/bin/home.phtml)
(五)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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