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高雄市市長杯擊劍錦標賽暨全國第三次擊劍排名賽
101年高雄市市長盃擊劍錦標賽暨全國第三次擊劍排名賽競賽規程
一、核備文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101年8月8日 體委競字第1010032557號。
二、宗 旨:為推廣擊劍運動,提昇擊劍水準,並作為參加國際比賽,選拔之依據。
三、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中華民國擊劍協會
五、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擊劍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高雄市體育處、高雄市體育會、國立岡山高級中學
七、比賽日期:101年9月22~23日(星期六、日)二天
八、比賽地點:國立岡山高中明德堂(高雄市岡山區公園路52號)
九、報名辦法:
(一)凡中華民國擊劍協會個人及團體會員,年滿十二歲以上,在校生由各校報名,社會人士由擊劍社團統一報名。
(二)每人限報一項,不得跨項。
(三)報名費:每人每項新台幣五百元整(含保險費),於比賽當日現場繳交。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1年9月14日(星期五)截止,一律網路報名。(E-mail:chinglf731019@hotmail.com蔣來福0912776291,將回覆收到訊息)
(五)聯絡人:黃金珠老師,電話:0912556572。
(六)經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繳報名費或要求退費。
十、比賽程序:
(一)
(二)
十一、比賽方式:初賽採分組循環,複、決賽採單淘汰制。
十二、比賽規則:依據國際擊劍總會(FIE)競賽規則進行。
十三、領隊會議:101年9月22日上午8時於比賽場地召開。
十四、比賽獎勵:
(一)各項比賽冠、亞、季軍(三、四名併列第三名)頒發獎盃及成績證明,第五至八名頒發成績證明(各項報名人數不足十二人者,則不頒發第五至第八名成績證明)。
(二)本次競賽成績,列為101年全國第三次排名賽成績紀錄。
十五、附則:
(一)各選手請於比賽當日上午8時辦理報到,08:30開始比賽。
(二)選手請自備合格之服裝、器材,裝備不合格者,依規則處理。
十六、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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