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5日止
更新時間:2012-08-20 17:47:22 /
張貼時間:2012-08-20 17:46:51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413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5日止
●實施辦法: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大學部(含進修推廣部)
●申請對象:
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
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學生成績限制與條件: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無
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申請日期:於101年10月5日
●申請書:如附檔二。
●申請方式: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申請書
戶口名簿影本。
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證明。
在學證明書及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