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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院校社會服務活動獎勵

更新時間:2012-08-22 16:25:43 / 張貼時間:2012-08-22 16:08:16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新聞來源台北市南港扶輪社
1,698

為鼓勵大專院校社團從事社會服務活動,關懷弱勢族群,偏遠地區兒童醫療、知識、水資源之改善,擴大社會參與價值,建立積極服務的人生觀,並廣為宣導本社年度理念『雖然我喜歡 不是都可以』心靈改革運動,特訂定本辦法。

本辦法以贊助大專院校社團從事社會服務活動項目。

一、 申請對象:
(一)各大專院校登記在案、從事社會服務性活動之學生社團,於101年12月至102年2月間將舉行活動之社團。
(二)以大專院校學生為成員,並以社會服務活動為主之跨校性學生組織,於101年12月至102年2月間將舉行活動之社團。
(三) 前開社團須於民國101年7月前已辦理社會服務活動達一年(含)以上

二、申請方式:
(一)符合申請對象之社團於101年12月至翌年2月間將要舉行之各項社會服務活動,限以社團為單位。
(二)申請活動贊助項目所須文件包括:
1.社團組織章程及活動參與人數。
2.過去一年社團從事社會服務活動之簡介。
3.申請贊助之活動企畫書,依序包含以下項目:
 (1)活動名稱。
 (2)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
 (3)活動目標。
 (4)服務對象及人數。
 (5)活動時間、地點、場地。
 (6)活動內容(長期性服務須具體說明執行次數及內容)。
 (7)活動特色及創意。
 (8)活動預期成效。
 (9)經費預算表。
4.上開文件須以A4大小影印紙裝訂,一式三份,並依序裝訂(並附簡報PPT檔內容限10頁,燒製成光碟附上)。
5.須經課外活動組主管或社團指導老師簽名並蓋章。

三、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01年10月31日止受理申請(以郵戳為憑)。

四、贊助辦法:
11中旬發函通知入選名單,預定入圍四名。12月7日(星期五)邀請入圍社團蒞社簡報,本社評審委員會並於當天公佈名次(首獎三萬元一名、貳獎貳萬元一名、參獎壹萬元二名)

五、評審方式:
由本社社友於參加社團評選出五個入選社團,再邀請社會公正人士二名及南港扶青團員一名,組成評審委員會評比按績分排名。

注意事項
一、 申請者限以社團為單位,由社團以下各活動營隊名義為申請者,不予受理。
二、 評審過程中,申請內容至為重要,請務必發揮創意,詳細填寫。
三、 申請函請寄:10557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57號4樓之5「台北市南港扶輪社」收
聯絡熹話:(02)25798886 
傳真號碼:(02)25795204
聯絡人:林玲璇幹事
電子郵件:rotarynk@ms79.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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