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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連德工商發展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至101年9月30日止

更新時間:2012-08-28 14:15:26 / 張貼時間:2012-08-28 14:12:13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101

 

財團法人連德工商發展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至101930日止

實施辦法

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

大學部、研究所(碩士班)

申請對象

1. 限工學院、管理學院家境清寒者

2. 研究所(碩士班)限領取大學部連德獎學金至畢業的同學

申請限制與條件

1.大學部:

()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未達七十五分者。

    但書:大一新生如大一上學期學科成績未達75分,但在73(73)分以上者,暫時保留資格,但不能領取該學期獎學金。下學期成績如與上學期成績合計平均達75分則可繼續領取獎學金。

()操行成績未達七十五分或優等者。

()未依規定於每學期開學時按時繳交續領資料。

()未依規定參加每學期之獎助學金座談聯誼會。

2.研究所:

()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未達八十分者。

()操行成績未達八十分者或優等。

()未依規定於每學期開學時按時繳交續領資料。

()未依規定參加每學期之獎助學金座談聯誼會。

申請日期

101930

申請表

如附檔二

申請方式

於申請日前逕行提出

1.申請表格

2.歷年成績單

3.自傳

4.在學證明(大一新生可以大學入學通知單影本代替)

備註

1.經審查合格之申請者由本會頒發助學金,大學部每名每學期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台幣貳萬伍仟元整。

2.經審查通過者一律可繼續領取助學金至大學畢業為止。

3.本項助學金與財團法人連德工商發展基金會奬學金,請擇一申請。

4.若通過助學金初審及家庭訪談者,才有機會獲取本項助學金。

5. 繼續領取獎學金條件:

(一)  前一學期達75分在學成績單、75分以上或優等之操行證明及500字以上的學習心得報告(電腦word存檔)

(二)  為培養同學回饋社會之心,領取獎學金同學每學期應從事社會公益服務工作時數24小時並取得志願工作單位證明。

(三)  受獎同學應參加每學期舉辦之座談聯誼會,並親自領取獎學金,未能參加應事先經過同意並於事後按期親至本會領取,否則將被取消領取資格。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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