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9月21日止
更新時間:2012-09-05 10:01:33 /
張貼時間:2012-09-05 10:00:31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1,794
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9月2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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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不含進修推廣部) |
申請對象 |
1. 設籍苗栗縣滿六個月以上清寒學生
2. 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學生 |
申請限制與條件 |
1. 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或原住民學生在75分以上且每科成績均在60分以上者
2. 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3. 體育成績在70分以上者 |
申請日期 |
101年9月21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 申請書
2.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3. 前一學期成績單
4. 清寒證明(二擇一)
(1) 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2) 導師證明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