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1日止
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
101年10月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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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申請對象 |
土木、水利及環工等學系,具正式學籍之大學一、二及三年級學生 |
申請限制與條件 |
A級: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且名列班級 排名前三名,操行(德育)成績在80分以上(或甲
等以上)。 B級:大一新生以高中第三年級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 上且操行(德育)成績在80分以上(或甲等以上)者 為憑;大二及大三學生以其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 平均在80分以上且操行(德育)成績在80分以上
(或甲等以上)者。 |
申請日期 |
101年10月1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申請表 2. 大一新生:大學錄取通知書影本及高中第三年級學
業及操行成績單正本乙份 3. 大二及大學生: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不得以
影本代替 4. 班級排名證明文件(申請A、B級者均需要)
5. 本人之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6. 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卡影
本乙份 7. 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之相關
文件 |
備註 |
申請者以領有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 收入戶證明書者為優先,如無法取得前述證明,而有 父母雙亡、單親家庭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
困難者,亦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