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2012新北客家靚T設計大賞

更新時間:2012-09-07 14:13:02 / 張貼時間:2012-09-07 14:09:41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1,749

 

一、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三、報名資格:不限年齡層

四、徵選活動規劃說明:
本比賽分為個人組與團體組,分別進行初賽及決賽(初賽預計於10月上旬辦理,決賽預計於10月下旬辦理,時間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初賽以參賽者郵寄至主辦單位之設計圖進行評審(亦可以電子檔郵寄至hakka.ntpc@gmail.com,惟本局不負責列印造成之色差),個人組入圍50名、團體組入圍20組進入決賽,進入決賽者主辦單位支付製作實體T-Shirt費用個人組1,000元、團體組3,000元,以實體T-Shirt進行評選,決賽當日参賽者需至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解說設計理念。T-Shirt設計相關事項如下:
(一)設計主題:
以客家元素(例如桐花、美食、油紙傘…等)為主軸結合客家文化精神,納入創意、設計理念並符合實穿之需求,發揮客家服飾結合新世代服飾的可能性。
(二)設計內容:
以一般棉質T-Shirt為設計之基本款式,圖案位置不限,可以依作品風格自行搭配適合之底色,並以客家元素圖樣、文字等為內容,發揮原創精神,並需富含設計理念。
(三)設計類別:短袖T-Shirt
(四)設計對象:不限年齡層
(五)評選原則:著重客家元素與新時代之融合的設計理念,圖樣文字必與客家意象相關(若為不普遍之意象,請於設計理念敘明);同時重視設計內容之原創性與設計美感、配色;團體組另須參酌每件作品之整體感與設計理念。
四、參賽程序
(一)參賽資格:凡對設計有興趣民眾皆可參賽,分為個人與團體兩組,每人於同組僅限參賽1件。
1.個人組:1人限參賽1件作品,以個人為單位。
2.團體組:每組人數不限,惟每組參賽作品限2至5件,可以親
子裝、家庭裝、情侶裝等主題,報名並提供隊名或代表人姓
名。
(二)報名收件方式:
1.報名日期:即日起~10月1日(一)止
2.初賽參賽作品繳交:
(1)必備文件為報名資料表、身分證件影本、作品版權同意書
及彩色列印設計圖樣,團體組另請附切結書。
(亦可以電子檔郵寄至hakka.ntpc@gmail.com,惟本局不
負責列印造成之色差)
請參賽者至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下載,以電腦擅打或
手寫(字跡須工整),下載網址:
http://www.hakka.ntpc.gov.tw/index.php
(2)設計圖樣請以A4直式尺寸之80磅列印紙彩色列印6份,
需清楚顯示顏色、圖樣、若有正反面樣式請分兩張列印。
(本比賽以參賽者提供之設計圖評審,色差、圖樣位置請參
賽者自行負責)
(3)上述資料可採用掛號郵寄或快遞郵寄,截止日期為101年10月1日(一),以郵戳為憑。
(亦可以電子檔郵寄至hakka.ntpc@gmail.com,惟本局不
負責列印造成之色差)
地址:23741新北市三峽區隆恩街239號
靚T設計大賞小組收
(4)收件後主辦單位初審參賽者資料,若需補件者未於101年
10月1日(以郵戳為憑)前補件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3.決賽參賽作品繳交:
(1)進入決賽之参賽者,主辦單位將支付製作實體T-Shirt費
用個人組1,000元、團體組3,000元,由參賽者自行製作
實體T-Shirt,於決賽當日自行套至主辦單位架設之模特
兒。T-Shirt成品為配合模特兒建議以M號為原則,實際
大小視參賽者需求,惟決賽當日有不適模特兒大小之情事
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主辦單位提供之模特兒為半身無手,若有搭配下身之必
要,請自行備妥固定工具並於決賽前裝置完畢。
(3)主辦單位支付之製作實體T-Shirt費於決賽當日確定入圍
參賽者已製作並裝置完實體T-Shirt後支付。
(4)請參賽者自留繳交作品之影本、相片及電子檔,參與決賽
之實體T-Shirt不論有無得獎一律不予退還。

五、獎金:
(一)個人組:第一名1名,獎盃1座、獎金新台幣30,000元整
第二名1名,獎盃1座、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
第三名1名,獎盃1座、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
佳 作5名,獎盃1座、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
(二)團體組:第一名1名,獎盃1座、獎金新台幣50,000元整
第二名1名,獎盃1座、獎金新台幣30,000元整
第三名1名,獎盃1座、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
佳 作5名,獎盃1座、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

六、繳交設計圖參考:
1.A4紙張列印
2.若有正反面
分兩張列印
3.註明正反面
4.彩色列印

七、注意事項:
(一) 所設計的作品需為參賽者原創,為第一次投稿,且無一稿多投、未侵犯他人著作財產權,如有侵犯者,由設計者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二)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即擁有該作品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使用權和發佈權等,設計者不得再向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該設計作品。
(三) 初賽入圍之參者賽者若無法製作成品參加決賽視同放棄資格。
(四) 團體組得獎獎金由該隊自行分配,其他如衍生相關法律問題,概由該隊隊員自行負責。

 

 

 

相關訊息請上http://www.hakka.ntpc.gov.tw/index.php?selectpage=bodymainpagelist&pageid=1517&pid=1&mid=2&flag=1607666,請同學踴躍報名參加

  • 本訊息負責人 課指組
  • 電話 04-22840227
  • E-mail dragon@nchu.edu.tw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