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至101年9月28日止
更新時間:2012-09-07 16:49:42 /
張貼時間:2012-09-07 16:47:13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1,879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至101年9月28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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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研究所(碩士) |
申請對象 |
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 |
申請日期 |
101年9月28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印章及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1.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
2.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扶助中低收入兒少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4.在學證明乙份。
5.切結書。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