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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辦理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9月24日止

更新時間:2012-09-13 10:14:29 / 張貼時間:2012-09-12 19:04:08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1,817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辦理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924日止

實施辦法

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

大學部

申請對象

設籍台中市4個月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申請限制與條件

1. 清寒學生獎學金:學業成績平均在六十分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 優秀學生獎學金:學生平均七十五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申請日期

101924

申請表

如附檔二

申請方式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 申請書乙份。

2. 申請人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需註記原住民身分)(影本須切結)

3. 學生證影本或就讀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

4. 學生成績證明單正本或影本

5. 切結書

6. 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需附就讀學校班級導師填具家庭狀況訪視表

7. 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請勿檢附申請人家長或其他銀行帳戶)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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