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辦理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9月24日止
更新時間:2012-09-13 10:14:29 /
張貼時間:2012-09-12 19:04:08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1,817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辦理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9月24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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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申請對象 |
設籍台中市4個月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
申請限制與條件 |
1. 清寒學生獎學金:學業成績平均在六十分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 優秀學生獎學金:學生平均七十五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
申請日期 |
101年9月24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 申請書乙份。
2. 申請人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需註記原住民身分)(影本須切結)
3. 學生證影本或就讀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
4. 學生成績證明單正本或影本
5. 切結書
6. 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需附就讀學校班級導師填具家庭狀況訪視表
7. 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請勿檢附申請人家長或其他銀行帳戶)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661
- 相關附件 作業要點.doc 、 申請書(完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