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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2日止

更新時間:2012-09-19 17:50:35 / 張貼時間:2012-09-19 17:48:51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1,806

 

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102日止

實施辦法

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

大學部不含公費生、進修學士班、延畢生、一年級上學期

新生

申請對象

1.設籍台南市滿六個月以上清寒學生

2.未領受政府或學校設立之獎學金者

申請限制與條件

1.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2.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申請日期

101102

申請表

如附檔二

申請方式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申請書

2.前學期成績證明書(影印本須加蓋學校相關印章

  切結)

3.戶口名簿影印本

4.如係低收入戶,請附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得優先錄取(影印本須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

5.奬助學金聲明書(附檔三)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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