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2日止
更新時間:2012-09-19 17:50:35 /
張貼時間:2012-09-19 17:48:51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1,806
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2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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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不含公費生、進修學士班、延畢生、一年級上學期
新生) |
申請對象 |
1.設籍台南市滿六個月以上清寒學生
2.未領受政府或學校設立之獎學金者 |
申請限制與條件 |
1.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2.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
申請日期 |
101年10月2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申請書 2.前學期成績證明書(影印本須加蓋學校相關印章
切結)
3.戶口名簿影印本
4.如係低收入戶,請附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得優先錄取(影印本須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
5.奬助學金聲明書(附檔三)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661
- 相關附件 辦法.doc 、 申請表.doc 、 recognizance02_201209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