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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天后宮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22日止

更新時間:2012-09-20 08:57:45 / 張貼時間:2012-09-20 08:56:59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198

 

鹿港天后宮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至1011022日止

實施辦法

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

大學部(不含進修學士班)

申請對象

1.設籍於彰化縣六個月以上

2.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為鄉、鎮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村里長證明無效);或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需說明其為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若推薦函中無提及家庭清寒情況問題,即視為無效)

申請限制與條件

100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操行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且上、下學年無小過以上處分

申請日期

1011022

申請表

如附檔二

申請方式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申請書

2.清寒證明文件正本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為鄉、鎮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村里長證明無效);或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函(內容需說明其家庭變故、清寒狀況等,若無提及家庭清寒情況問題,即視為無效)

3.師長推薦書(請載明家境之困難點及就學狀況)

4.全學年成績單正本(大一新生需錄取通知書影本)

5.現就讀學校在學證明書正本

6.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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